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择一重处原则是什么?

为了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工商部门经常要进行检查,对于市场商户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工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要根据一定原则和程序,包括公平、一事不再罚等。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很多,包括针对人身和财产方面的。那么,行政处罚择一重处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一、行政处罚择一重处原则是什么?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重在于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择重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二、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体现在几个方面?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综上所述,行政处罚是针对市场主体一般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择一重处主要是指市场主体同时违反多个条款,按照处罚严重的一个执行。这样可以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树立法律的权威。另外,这里需要注意,市场主体触犯多个法条的,只能被处罚一次,不能重复处罚,这也是行政处罚的一个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我国土建工程承包注意哪些
      一、在我国土建工程承包注意哪些1、施工(1)须提前查明周边地下设施及管线分布情况,做好记录;若在挖土时发现新管线,须及时上报;(2)深度超过......


·运输合同纠纷处理问题有哪些?
      运输合同纠纷处理问题有哪些??(一)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1、归责原则: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


·制造伪劣产品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制造伪劣产品罪既遂一般判几年?制造伪劣产品罪既遂一般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


·商标侵权产品认定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产品认定是怎样的(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在我国什么是农民工工伤保险
      在我国什么是农民工工伤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就是专门针对农民工工伤的一种保险。一般为农民工先行办理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其所有招用的农民工......


·酒驾撞死人交强险是否赔偿 一、酒驾撞死人交强险是否赔偿?
      酒驾撞死人交强险是否赔偿一、酒驾撞死人交强险是否赔偿?酒驾撞死人交强险会履行赔付义务的,交强险免赔范围是:(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


·内地上市公司并购效率
      外资公司并购中国内地上市公司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收购公司多系港资;二是以产业兼并、收购为主,有70%的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一致;三是并......


·公司名誉权侵权认定费用是怎样的
      公司名誉权侵权认定费用是怎样的按照时间损失赔偿,侵犯公司名誉权属于侵权行为,因此侵犯公司的名誉权是要赔钱。但差不多性质的案件最终的赔偿数额却......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处三年以......


·国家赔偿申请书格式是怎样的
      说到国家赔偿其实是包括了两方面的,即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不同情况下涉及到的赔偿是不同的。但无论是怎样的赔偿,此时都必须要先写一份国家赔偿申请......


·植物新品种权派生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说到植物,可能很多人认识的植物都没有几种,更不要谈说植物新品种权了。但是这种权利又很重要,就像发明了东西有专利一样,这也相当于一种专利。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