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当父母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

现今社会的新一代人对于婚姻都有自己的看法,虽然大部分人选择一生一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在婚姻生活发生意外时选择离婚,那么婚后财产又如何处理呢,如果是结婚多年财产转让子女又该如何分配呢?下面我们共同探讨一下有关“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的问题。一、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1、原则上,赠与人或是受赠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2、契税根据《契税法》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契税按照1.5%比例征收。4、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分给一方,则此时的过户不需要缴纳契税。一般情况下,对于离婚按揭房过户的费用由于地区的不同而存在一些差异。二、具体的过户流程有:(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3)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4)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与,公证手续不是必须办理的。(5)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6)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7)所需费用: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工本费20.00元综上所述,以上即是我们针对“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相关问题的整理解答。总体可以概括为:需要交纳契税一起及其他税费,其中契税按照1.5%至3%的比例全额征收。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时夫妻一旦协商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无论是否已经过户给子女,双方反悔都是不可以撤销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嫌疑犯被批捕后会被羁押在哪个地方?
      一、嫌疑犯被批捕后会被羁押在哪个地方在被批准逮捕后会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投诉书的内容有哪些?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投诉书的内容有哪些?行政不作为投诉书_____________单位:我叫_______,家住____市____巷____号,工作单位________,联系电话......


·借钱不还能报警吗
      借钱不还能报警吗借钱不还怎么办一、借钱不还能报警吗?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


·商铺土地使用年限满后怎么办?
      一、商铺土地使用年限满后怎么办?1.根据国家现在对商铺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商铺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或服务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2.商......


·兼职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兼职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兼职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因为兼职和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劳动关系条件下才存在工伤。劳......


·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一、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现......


·公司辞退旷工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公司辞退旷工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一、公司辞退旷工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公司辞退旷工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一、承租人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一、承租人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是否构成违约?承租人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除非合同中允许转租,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


·在我们进行买卖二手房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税费的缴
      在我们进行买卖二手房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税费的缴纳也是严格按照相关的公式来进行计算的。而关于,二手房个税政策,您了解多少呢?下面,......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有何规定?
      《收养法》  第二十一条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


·不动产申请房屋登记的业主们应该很熟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但是
      不动产申请房屋登记的业主们应该很熟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但是在实践中,并不是完全依靠这个条例来进行登记和管理的。在二零零八年,建设部就发布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