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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结束后

婚姻关系结束后,男方或者女方会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或者法院的判决结果享有孩子的抚养权,通常有时候,享有抚养权的一方为了避免以后因此产生法律纠纷会对抚养权进行公证,那么,小孩抚养权公证处地方都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监护权协议公证,公证员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委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提交: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的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二)受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发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委托亿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1、该监护协议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2、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规定;
  
  3、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因为在新的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处理问题。在出现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时,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以上就是“小孩抚养权公证处地方都需要哪些材料?”的具体回答。抚养权无论公证与否都是父母双方不可推卸的责任,享有抚养权的一方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孩子的成长、教育提供健康、良好的环境,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这个都是作为父母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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