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离婚房产拍卖是否可以进行?

在我国离婚房产拍卖是否可以进行?
  
  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
  
  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二、离婚时房屋评估怎样收费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3、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4、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500万元以下2.5%
  
  501-2000万元2%
  
  2001-5000万元 1.5%
  
  5001-10000万元 1%
  
  10001万元以上 0.5%
  
  实行代理的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2.8%。
  
  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在办理离婚房产评估师选择正规的中介重要,一定要检查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有些蓄意不轨的人就会串通中介骗取一方的房屋价值,所以双方在对房产进行评估时切不可轻易相信其中一方的推荐。
  
  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房屋的所有权都不主张的话,那么这个时候法院当然可以进行房屋的拍卖,然后根据拍卖的房款来分割给双方当事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子女不是亲生遗嘱能立吗?
      一、子女不是亲生遗嘱能立吗?可以,遗嘱继承又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


·女方想要回抚养权该怎么办
      要是在离婚的时候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的话,意味着日后由男方直接抚养子女,而女方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数额才行。但在离婚之后,可能女方想要要......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


·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使用证据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使用证据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三年不使用商标撤销使用证据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商标所有人提供的使用证据应当在提出撤销商标申......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


·欠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欠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欠条是经常出现的一种文书,但是很多人对于欠条不是很了解,容易把欠条和借条混淆。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临沂西外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各地政府为了经济利益的需要,都可以征收属于民事主体依法获得的土地的使用权,为了使这部分的公民依旧可以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在征地之后,需要按照......


·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区别
      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区别是什么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区别是什么招标是一个司空见惯的市场行为,其发起主题包括公司、企事业单位等所有的市场主体,招......


·买二手房要迁户口吗,怎么处理户口问题
      在司法实践当中,因户口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大部分是因为卖方不迁户口引起的,那么买二手房要迁户口吗,具体又该如何来迁户口呢?我......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1、进出......


·在正常的施工现场通常都会设置必要的安全员或者监护
      在正常的施工现场通常都会设置必要的安全员或者监护人的职位来保证工地各个环节的安全问题,因为施工现场比较混乱复杂非常容易因为质量的事故而引发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