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申请再审的情形
刑诉法规定可以申请再审的四种情形:
新证据
证据不确实
法律适用有错误
审判人员有受贿,贪污,枉法裁判行为的.
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 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
(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五)认定罪名错误的;
(六)量刑明显不当的;
(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诉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从以上的文章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刑事诉讼法申请再审的情形还是很多的。比如说,当原来的证据、法律适用出现问题,或者审判人员的裁判行为有问题,我们就有权申请再审,不过申请再审也是有时间等等条件限制,如果准备申请再审,一定要好好注意相关条款,以免出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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