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财产分割时间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时间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离婚,是美国夫妇现在很流行一种生活方式,这些人虽然觉得无法再以夫妻的身份继续生活,但鉴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又不愿意舍弃婚姻带来的诸多好处,最后的结果就是两个人虽然在名义上还是夫妻,但实际生活中却是各过各的,互不干涉。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办理财产分割公证要注意什么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一)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二)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四)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五)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六)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七)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八)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九)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二、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二)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三)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四)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五)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六)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七)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可以明确的告诉您,不管是分居多少年那么多,不会自动离婚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了离婚,他必须通过两种途径,或者是诉讼或者是协商。只能说分居满两年以上,那么在法院上可能会被认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当夫妻双方提出协议离婚时
      当夫妻双方提出协议离婚时,就需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还有尚未成年的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一定的约定。如果一方获得抚养权,还要确定另一方给未成......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及赔偿条件在我国主要的运输方式有公路、铁路、水运和航空等等,其中铁路运输运输能力大、车速高、受气候影响较少的特性,让其......


·交通事故车辆折损应该怎样计算如果是新车的话可以到
      交通事故车辆折损应该怎样计算如果是新车的话可以到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做鉴定,计算公式如下:{〔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使用补偿系数......


·一、离婚迁户口需要以前户主吗?
      一、离婚迁户口需要以前户主吗?只要通过法律判定离婚生效后就不需要。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


·传授犯罪方法罪要件有哪些?
      传授犯罪方法罪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方面,任何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都是扩散犯罪方法、传授犯罪技巧,进而直接造成对社会治安......


·变更抚养关系的条件有几种
      变更抚养关系的条件有几种一、变更抚养关系的条件有几种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


·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
      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有哪些?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会发生许许多多的麻烦事,那么当我们自己身处于这些麻烦事情的时候,比如诈骗,被盗窃,当我们......


·离婚怎么判决抚养费
      离婚怎么判决抚养费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


·北京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
      北京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新的一年又到了,在北京上学工作的小伙伴们有没有关注过自己的身份证呢,今年26至35周岁的小伙伴该换证咯,那么关于今年北......


·2023辞退非工伤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辞退非工伤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中石化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现如今而言,加班是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很多企业对加班费支付的规定却各不相同,甚至有些企业直接不给予加班费,包括一些国营企业,如中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