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般说来

一般说来,买房退房违约金并不是一定要偿付的,是否需要支付买房退房违约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开发商并没有违约的话,是不需要偿付买房退房违约金的。如果开发商违约了的话,是需要偿付买房退房违约金的,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买房退房违约金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得上您。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主要为开发商并未违约,也没有采取不当行为,而购房者执意要求退房且开发拒绝就退房达成协议。如果购房者希望退房但是又不想支付违约金,那么必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或者是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退房条件。不用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
  购房合同无效的两种情形:
  1、开发商无权处理该房产。主要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2、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包括出卖后的期房又另行出卖的;隐瞒房屋被抵押的事实的。1)套型误差导致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2)面积误差导致退房。即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3)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已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应在变更规划、设计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是否退房。若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4)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5)不能办理产权证导致退房。在法定的或者约定的期限届满1年后,仍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退房。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发生违约的情况的话,依据法律的规定,是需要支付一定的买房退房违约金。在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的时候,或者说在开发商暂时无权处理所销售的房产的时候,买卖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您遇到买房退房违约的情况的时候,可以及时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协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


·一、驾驶员醉驾同桌同乘客者受罚吗?
      一、驾驶员醉驾同桌同乘客者受罚吗?醉驾同桌同乘客者一般是不受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共同遗嘱必然是指共同遗嘱人将其共同一致的意思通过一个遗嘱形式表示出来,形成一个内容相互关联的整体遗嘱......


·协议离婚看守所在押可以吗?
      协议离婚看守所在押可以吗?与监狱服刑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可以通过起诉的办法离婚,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


·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众所周知,诉讼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在日常生活中,民事诉讼非常多见,我们往往很容易接触到,对于刑事案件我们......


·起诉孩子抚养费实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的时候多半会涉及到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但是总有一些夫妻的一方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拒绝支付抚养费,这给孩子的生活带来的不利的影响,为此夫妻的另......


·被人骗婚可以撤销婚姻吗?
      结婚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会面临的终身大事,所以不能草率对待,结婚前也要对对方家境和性格有所了解,以免被对方所骗。那么如果被骗婚虽然不可以撤销婚姻......


·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怎么算?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会对双方的责任予以认定,双方再根据责任认定结果由负责任方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但现实中会有一些车主对该事故的赔偿不认......


·老人赡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多少
      老人赡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多少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


·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咱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非常著名的商标。对于这些商标我们之所以熟悉,是因为这个商标的公......


·夫妻离婚房产有必要公证吗?
      夫妻离婚房产有必要公证吗?还是非常有必要去公证的。无论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都是具有法律强制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