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违约申请书理由怎么写 相关内容有哪些

违约申请书理由怎么写 相关内容有哪些
  
  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当事人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常见的情况就是高校大学生三方协议违约,当事人必须提交违约申请书表明违约的理由。那么违约申请书理由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违约申请书理由怎么写
  
  引起违约的情况有很多中,关于违约申请书理由,就直接在申请书中表明导致违约的事实和依据,并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申请书范本
  
  违约申请书 ?
  
  尊敬的单位领导
  
  你好!
  
  我叫XXX,来自XX大学XX学院,因个人原因想与贵单位违约。
  
  由于在贵单位,我的职位是软件研发,而我软件研发的知识非常有限,长时间的学校生活中也逐渐发现自己对软件研发不感兴趣。
  
  而且这时我家中的父母又希望我能回去工作,人说养儿为防老,过年回家的当下,看着父母逐渐苍老的面庞,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虽说现在的交通工具方便,但路途始终遥远,都说远亲比不上近邻,做儿子的不能待在父母身边,甚至过年都难得回家一趟,老人会多么心寒,儿子又会多么遗憾呀!经过再三考虑,最后决定回家工作。
  
  XXX(贵公司)科技含量高,拥有大量人才的地方,这样的公司今后的业绩定会蒸蒸日上,前途不可限量。公司给出的待遇让我十分感动,重视人才的行为更令我非常敬佩。对我因为个人的原因不能和贵公司一起成长感到非常的惋惜。
  
  我深知我的违约行为将会给XXX的招聘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在此对我没有处理好个人事情而给公司带来的资源浪费表示深深的歉意!我将严格按照就业协议承担责任,履行与任子行的违约条款。
  
  对此,对贵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对本人的厚爱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对解约过程中给你们带来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希望公司领导可以允许和我解除协议!
  
  申请人:XXX
  
  XXXX 年 XX月 XX 日
  
  补充:工作期间的贡献或者突出成绩可以列举一、两件,辞职原因可以简单交待,申请减免违约金的理由可以说明。
  
  提示: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有权提前辞职,只要提前30天申请辞职,就不需要缴纳违约金。(除非你接受过公司出资、脱产达6个月以上的培训,在劳动合同中有服务期限约定,这种情况违约金才成立,其他情况的违约金不受法律支持,你可以拒交)
  
  以上就是我们对违约申请书理由怎么写这一问题的解答,从中可以得出违约申请书的理由也就是违约的事实和相关依据,在申请书中当事人只要表明导致违约的原因即可,同时当事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一定的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已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可以消灭的。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归还所欠债务是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开车玩手机交警处罚2023
      开车玩手机交警处罚什么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程......


·一、民法典规定店面出租违约怎么处理?
      一、民法典规定店面出租违约怎么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孕妇超市摔倒怎么办?预防孕妇摔倒的方法有哪些
      孕妇超市摔倒怎么办?预防孕妇摔倒的方法有哪些一、孕妇超市不慎摔倒怎么办1、轻轻扶起准妈妈:对正常人来说,准妈妈无论是在超市摔倒还是家里摔倒,......


·未成年抢劫罪判决和处罚是怎样的
      未成年人强抢罪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社会问题,近年来一直备受关注。与成年人犯罪相比,未成年人犯罪具有自身特性。量刑时如何依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


·合同中需要写明违约金吗?
      合同中需要写明违约金吗?合同中不需要写明违约金,没有违约金条款的,在证明存在损失的情况下,也可要求相应的赔偿。具体如下所述:根据《民法典》第五......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项规定的内容是应......


·后履行抗辩权的义务有哪些
      后履行抗辩权的义务有哪些?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如果存在履行合同义务的先后顺序,后履行一方可以在先履行一方的给付不符合合同约定前提下......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判多久
      一、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判多久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停工留薪期怎么计算?
      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停工留薪期怎么计算?一、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停工留薪期怎么计算?(一)非全日制员工享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劳动保障部《关于......


·只有借条没有资金流转记录可以起诉吗?
      只有借条没有资金流转记录可以起诉吗?只有借条没有资金流转记录也是可以起诉的,但并不一定可以胜诉,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