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内容
一、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 )年第 号
同志与我单位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年聘用合同。现按下列第 条所述情况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一、聘用期限已满或聘用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协商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二、聘用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用合同;
三、符合昌州政办发(2004)138号文件第二十四条 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符合昌州政办发(2004)138号文件第二十五条 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五、符合昌州政办发(2004)138号文件第二十七条 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原受聘人(签名): 聘用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一式三份,单位一份,个人一份,个人档案一份。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相关资料,从前面的资料我们不难看出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与普通企业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大致是相同的,是必须要落实劳动关系解除的重要事项。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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