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早婚早育罚款

关于早婚早育罚款
  各地对早婚早育罚款的标准不一样,以河北省为例,凡不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城镇无业居民的,按不低于本市、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农村居民的,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二)不符合第二十条规定而提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生育年度起至法定年度止,每提前一年分别按一千五百元的金额征收。(三)符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但未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而生育的,分别按五百元的金额征收。(四)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二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三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以此类推。(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未办理《结婚证》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按一千五百元的金额征收。(六)除(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二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三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以此类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未办理《结婚证》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分别按一千五百元的金额征收。)项外,其他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其实,在未到法律规定的年龄结婚是领不到结婚证的,没有结婚证在法律上只能认为是同居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既然没有法律的保护,那就不会发生18岁结婚会罚多少钱的问题。只有在未到法定年龄结婚后还早育的现象才会发生罚款的现象,当然各地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外省女方迁户口到男方需要先办什么手续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


·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
      集体合同范本注意事项是什么集体合同在签订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人员是比较多的。合同签订以后事关多方人的利益,因此我国政府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在签......


·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在对待农村孩子上面,其实法律都是一视同仁的,基本不会区分什么农村孩子、城镇孩子。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相应数额的抚养费才行。那一般农......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1)一审阶段:①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②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公司拆迁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拆迁如何赔偿员工公司拆迁如何赔偿员工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


·将离婚协议书推翻可以吗?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在双方签字之后就会成立,而只有在民政部门办理备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很多人在签订协议时同意了对方......


·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
      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在网上被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1、先和债务人协商。2、协商无果的话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


·银行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
      银行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一、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的问题1、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理赔比例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理赔比例是多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


·企业房产税征收范围与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企业房产税收范围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内容?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内容?(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