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程序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程序有哪些?
  
  三大抗辩权在民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而抗辩权同样也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效武器。在不同的情况下,抗辩权分为几大种类,不同的种类行使的程序也各不相同。其中就有不安抗辩权。那么,很多人问不安抗辩权行使的程序有哪些?以下由我们为您详细的整理介绍。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
  
  一、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
  
  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
  
  (三)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它包括三个要素:
  
  1、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
  
  ①财产显形减少.包括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②丧失商业信誉;
  
  ③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
  
  ④给付特定物
  
  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
  
  2、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
  
  3、先履行方对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先履行方主张不安抗辩权,必须有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确切证据,而不能凭自己的主观猜测.否则,将会因擅自中止合同履行而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使自己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二、不安抗辩权的执行
  
  不安抗辩权为了兼顾后给付义务人的利益,也便于其能及时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并负有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
  
  先给付义务人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可使后给付义务人尽量减少损害,及时地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以消除不安抗辩权,使先给付义务人履行其义务。
  
  规定先给付义务人负上述举证义务,可防止其滥用不安抗辩权,借口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而随意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如果先给付义务人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抗辩权能有效的维护我们切身的利益,了解不同的抗辩权的种类,有利于让我们在不同的情况下都能正确的行使自身的权利。不安抗辩权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也要严格依据其行使的程序进行。以上是我们收集整理的不安抗辩权行使的程序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


·夫妻债务个人如何偿还?
      夫妻债务个人如何偿还?一、夫妻债务个人如何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多久审理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多久审理1、法律对管辖权异议审理期限规定如下:(1)提出。收到起诉状后15天的答辩期内提出。(2)审理。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有哪些?
      首先,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实施裁员计划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其次,提出裁员的方案,被裁减人员的名单,......


·暂予监外执行看察期有规定吗?
      暂予监外执行看察期有规定吗?暂予监外执行的看察期没有规定,但是暂予监外执行没有规定具体时间期限。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


·事实婚姻关系确认时间规定是什么?
      事实婚姻关系确认时间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关系确认时间规定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的结婚登记实施条例之前对于事实婚姻已确认。最高人民法院......


·2023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就一般的商标,我国提供的保护是很少的。因而要想自己的商标受到法律更多的保护,那么就需要尽快的申请进行注册,成为了注册商标之后他人要是再侵犯你......


·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人把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诈骗罪搞混,其实他们是有本质的区别。那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该怎么区分骗取出口退税罪与诈骗罪呢?具体来说,......


·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怎样定性?
      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怎样定性?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的定性方法是:(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


·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是否合法
      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是否合法一、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是否合法1、企业的内部资金拆借行为有效的情形(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效的情形。尽管中国人民银行的《......


·政府征地树木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农民来说,可能在现代社会当中,他们都希望自己所拥有的土地能够及时的征收因为征收的话,会存在一个大笔的征收款项的分发。在我的现实生活中,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