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的不同是什么?

生活中,投资也许是每个人理财生活中的重要一环,对于企业来说,融资也是获得新力量,给公司带来新发展资金的重要方式,我们经常听说的投资有着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股权投资,就是企业放出股权来吸引投资者投资。还有一个是非法集资,是一种非法行为,那么,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的不同在哪儿呢?让我们通过法律知识一起了解一下吧。
  
  1、什么是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总股本同时增加。
  
  特点:
  
  (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2、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3、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最大的区别在与股权融资是合法的法律行为,而非法集资是非法的。
  
  (1)实质性区别
  
  股权融资与非法集资回报上存在实质性差别。
  
  两者判断实质的标准在于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而股权融资是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因而从本质回报方式来看,两者有非常大的差别。
  
  (2)对金融秩序的影响
  
  非法集资是干扰金融机构的秩序,而股权融资进行的资本的经营,一定程度上市扩张了资本市场,并非扰乱。只有当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的经营(如放贷时),才能认定扰乱金融秩序,而股权融资是投向一个实体项目,不是进行资本的经营,这与非法集资有很大差别。
  
  (3)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另外的重要差别是投资的风险控制程度不一样。
  
  非法集资往往是由个人发起,聚集大量钱财,投向几个不为借款方所知的项目,并承诺收益。股权融资则不同。
  
  (4)法律保护方面
  
  最重要的一点股权融资最终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去投项目,受到法律保护。
  
  股权融资是以“领投人 跟投人”的方式去投资项目,领投人在受到跟投人委托尽职尽责调查的情况下,出具报告,对跟投人负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去投资项目,信息了解透彻、风险各种承担、收益分配清晰,完全是公开、透明的行为,这与非法集资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性完全不同的。
  
  所以说,非法集资与股权投资的不同在于它们的集资形式或者集资程序是否合法!股权投资是企业经过备案,申请,由企业出具股权证明后向整个社会进行集资,往往风险性比较小,且循环性较强,而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是企业或者一些人不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下,向社会集资,往往风险性大,可能投入资金后就没有回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竞合怎么办?
      一、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竞合怎么办?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竞合会按照盗窃罪处罚,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诉法216法定代理人的规定是什么?
      都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在法律的专有词汇上,看似一字之差,实则差之千里。那么有关刑诉法216法定代理人的规定有哪些?在法定监护人与法定代理人......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122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122,110是公安报警电话。不属于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但是有碍交通,交警有权利拖车。但是正常情况下,应该予以说明,最少要给你一个......


·夫妻三年分居自动离婚吗
      夫妻三年分居自动离婚吗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


·侵权商标入刑标准
      侵犯他人商标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的应当立案追究。销售明知是假......


·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
      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旁氏骗局、虚拟货币、消费金融套现、套路贷等。二、网络诈骗处罚规定是什么《刑法》中没有网络......


·婚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可以主张吗?
      婚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可以主张吗?可以主张婚内的子女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三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技术服务贸易合同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


·劳动争议案件双倍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争议案件双倍工资怎么计算?一、双倍工资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如何防范扫二维码泄露个人信息?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很多商家为了促销,都搞起了扫描二维码抽奖等活动。通常来说,如果是正规二维码,扫描的话是不会中毒的。但是如果被不法分子利用,......


·借条满期限几年内有效?
      借条满期限几年内有效?一、借条满期限几年内有效?借条满期限三年内有效,所谓的有效期其实指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就借条和欠条而言,也是有相应的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