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网络诈骗100万判刑多少年
2.nj64.com 德本律师
团伙网络诈骗100万判刑多少年数额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相关的惩罚制度1、以诈骗数额标准。(1)能够查到数额的。诈骗数额只是电信网络诈骗定罪量刑的一个方面,并且这个数额是开庭过后法院认定的数额,不是公安机关查证的数额。2016年12月,全国统一量刑数额标准 ,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可判刑,具体标准如下:(1)电信网络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2)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3)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50万,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2)查不到数额的。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匿、毁灭证据等原因,致拨打电话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的证据难以收集的,可以根据经查证属实的日拨打人次数、日发送信息条数,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相关证据,综合予以认定。当今网络越来越发达,网络犯罪的趋势也变得越来越难以防范,而电信诈骗已经成了一个新的犯罪形式,作为网络的用户,应该尽量的注意网络诈骗的方式和手法,有时候,一个网络链接,或者一个网络好友,都有可能成为网络诈骗的载体,所以希望在了解了法律知识以后,每个人都能够对网络诈骗有着一定的认识和防范,而团伙网络诈骗100万判刑多少年的问题我们就说到这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
More>>
·安徽省最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但是由于许多朋友不懂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并不了解我国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是有一定标准的,所以在碰到......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设定和变更怎样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设定和变更怎样办理?在生活中,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所有人发生产权转移的情形的话,是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只有进行办理变更手续后才会受......
·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是什么
是否可以应给出判定的条件,属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在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所组织的一种检查活......
·预备犯罪比照什么处罚?
预备犯罪比照什么处罚?可以比照中止犯进行处罚。中止犯的主观恶性比预备犯要小,所以处罚更轻一些。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
·法院民事诉讼流程时间
法院民事诉讼流程时间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
·中小企业融资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是什么意思?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从重要参与主体,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是最主要的资源之一,少了资金......
·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租赁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行为。租赁在我国,包
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租赁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行为。租赁在我国,包括房屋的租赁,当然也包括鱼塘的租赁。在租赁鱼塘的时候需要进行租赁合同的签订。因此......
·一、买房子钱给完不给过户是否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一、买房子钱给完不给过户是否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同时,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
·劳动者上下班摔骨折工伤吗
上下班摔骨折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
·造谣诽谤法人有什么法律后果?
企业是重要的一种法人,对于企业来说,良好的信誉比什么都重要。一些消费者同企业发生纠纷后,没有选择恰当的方式解决,而是造谣诽谤企业,使企业的信......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三种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先履行抗辩权均是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这三种抗辩权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