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可以预防购销合同风险的发生
1、规格条款: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
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4、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签名样本)。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施工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5、付款条款: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以下付款时间的表述就有不足之处: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检验合格后付款;应更正为“检验合格后____日内付款”。
6、违约责任条款:如果合同由合作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
7、争议处理条款
约定诉讼管辖地,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的约定要明确。约定管辖的法院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约定,只有以下五个地方的法院可供当事人协议管辖: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但是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8、本站我们提示:货物所有权约定条款的运用。约定了货物的所有权仍归我方的情况下,我方可以基于物权而拥有请求返还,请求损害赔偿等权利。对于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应特别注意:要应势而变,不可以不加审查地完全适当其条款。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其实产生的风险情况不同,而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就应该有一个忧患意识,能够提前采取措施来应对,能够避免风险的发生是最好的,如果不能那么在风险产生之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其实也是比较好的。至于购销合同的风险可以怎样来防范,上文中已经给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案件同案犯会分开抓捕吗
一般情况不会分开判,但量刑标准会有所不同。同案同审:一个刑事案件涉及多人参与的,属于共同犯罪。在同时(相近时间段)到案的情况下,要一同开庭审......
·做工伤鉴定啥时间做最好?
关于做工伤鉴定的时间,社会上一直争议不断,有人认为越早做越好,害怕错过期限,有人则认为越晚越好,因此这样可以申请一笔数额不小的误工费。做早了......
·行政拘留是否关押当事人?
行政拘留是否关押当事人?行政拘留是公安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处罚种类,行政拘留后违法人就会被送到行政拘留所,行政拘留所不同于看守所和监狱,一般......
·一、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的?
一、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的?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
·刑事案件一直在立案阶段吗?
刑事案件一直在立案阶段吗?一、刑事案件立案阶段后的程序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
·翻供有哪几种情况?
翻供可能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做出的,不一定是犯罪嫌疑人自己不如实供述,也可能是由于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做出的,在法庭上又做出跟之前不一样的供词。翻供......
·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
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一、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
·晚育津贴可以直接打到个人账户吗
现在很多单位女职工都属于晚婚晚育,生孩子的时候都比较大龄了。现在国家对晚育的女性通过晚育津贴给与适当补助。很多人对晚育津贴或多或少有些不解的......
·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有多少?
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有多少?房屋拆迁中最重要的就是拆迁补偿问题,有的人往往会有这样的疑惑,就是到底是直接补偿钱还是补偿房子划得来,我们觉得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