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建立一套科学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包括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如制定劳动合同行为规范、提供示范合同或标准合同范本等。2.督促、检查、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劳动法规及有关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切实履行劳动合同。通过引导的方法和服务的手段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依法实施。这项管理内容贯穿于劳动合同订立的事前或事后。3.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例如,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关于劳动合同归档保管制度,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统计制度,以及与劳动合同履行相关的职工工资、职级晋升档案和职工医疗期等台账。4.制止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第85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如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诱骗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事非法活动、拖欠职工工资、非法限制职工人身自由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除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手段责令改正外,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还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用人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部门和指定专人管理劳动合同,除制定劳动合同书管理的具体办法外,还应制定与劳动合同运行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如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分配制度等。
  二、作用
  (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有利于促使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严格履行。现阶段,由于人们的法制观念和合同意识还不强,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现象在不少地区和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的单位不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单方面拟定合同条款,包办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劳动合同条款未能体现公平原则,只规定劳动者违约应承担的责任;有的劳动合同条款不清,标的不明,例如有的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种和期限;有的用人单位和职工违反法律规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矛盾和纠纷,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通过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可以有效地提高劳动合同的履约率。 (2)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劳动合同双方遵守和执行劳动合同的自觉性,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随着用人制度的改革,劳动合同履行中的问题越来越多。在一些国有企业,劳动者“跳槽”的现象十分严重,有的劳动者没有“合同”观念,合同期限未满即不辞而别,给企业生产带来困难,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而在一些非国有企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随意解雇职工的现象很严重,给劳动者的就业和生活造成很大困难。以上两种情况,都严重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甚至引发恶性事件。因此,通过加强对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劳动合同主体双方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并对违约者给予一定的处罚,对于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内部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的稳定,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促进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化。据对因劳动合同的原因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分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劳动合同这种法律形式尚未被劳动关系双方所认识,行动上,不能按劳动合同条款办事;劳动合同制度不完善,尤其缺乏必要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对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难以通过制度加以约束和解决;由于对劳动合同监督检查不力,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劳动合同履行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包括进行法制教育,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督检查等活动,使劳动合同制度化、规范化,就可以有效地防止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一旦发生矛盾和纠纷,也能及时发现和采取有效的处理办法,从而使双方的矛盾和纠纷得以缓解和解决。作为一种新型的用人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已在全国普遍推行,但是,巩固和发展还需要漫长的路程。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是巩固和发展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环节。通过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提高劳动关系双方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认识,发挥劳动合同制度的优越性,这项制度就能在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上述资料就是我国劳动合同管理方式,根据资料得知我国的劳动管理方式一般是确定良好的合同签署模板,有统一的规范作用,然后对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排查,不得出现合同上的法律漏洞,并且引导双方按照相关法律签署合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2023征地补偿新标准钱数的平均价格是怎样的
      城市的一些非常重大的民生项目都是在征地工作完成以后才能够顺利的推行下去的,而市政工程有的时候是作为城市发展的最重要支撑,也能够看成是城市投资......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我国立法上,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1、由有关组织指定;2、由法院指定。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这无疑是给一个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不论从物质收入方面还是精神方面,都极大的打击。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作用就是由造......


·女方提出离婚会吃亏吗?
      女方提出离婚会吃亏吗?吃亏在哪?其实这是女方不必要的担忧,在离婚过程中男女双方一般情形下地位是平等的,女方并不会有所吃亏,但也许离婚后的生活女......


·一、交通事故双十级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双十级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交通事故十级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城镇或农村)×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每个地方......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机关是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机关是哪些(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


·一、合肥打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合肥打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否有规定?没有,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


·法律规定回避适用于哪些人
      一、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哪些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配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配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


·一、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期限是多久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


·学校出现学生打架怎么办?
      学校出现学生打架怎么办?学校的管理工作就是围绕着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的各个细节展开的,所以只要是涉及学生的活动都必须有学校负责和承担后果,尤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