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
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的其他程序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也就成为第一步要走的程序。通常情况下,是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人民法院来确认。这里如果只走仲裁,那么60天,然后如果单位不服上诉一二审,那么半年。
二、工伤认定程序。
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提起工伤认定,那劳动者只能是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工伤认定委员会提起工伤认定了。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后,工伤认定部门有权根据劳动者提供的材料而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在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后,其应当在60日(自然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假如做出了予以认定为工伤的决定,那我恭喜你,因为你已通过工伤赔偿案件中最重要的一步;如果没有予以认定,也不要灰心,你还有机会。要记住,从送达给你第二天算起,你可以向工伤认定委员会所在人民政府或是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这里是1/6年
三、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含不稳定期和恢复期。就严格意义而言,停工留薪期并不算是一个法律上所称的程序。但由于其在某些情况下会耗时很长,并且在停工留薪期内不能进行下一步的程序,所以在此也就以一个程序来写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月,但可以对停工留薪期的长短进行鉴定。由于不同的事故伤害其停工留薪不一样,所以应根据个案来确定其期限的长短。停工留薪期一般最长为12个月,但是申请延长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再次延长最长为12个月,也就是两年。
四、劳动能力鉴定。
当劳动者的停工留薪期一过(也有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劳动者的停工留薪期就有已过去的可能),就可以稍微高兴的拿着工伤认定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了,记住要准备好进行鉴定申请的材料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情况复杂的,最多可延长30日。在鉴定结论做出之后,单位或者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这个简单,60 30 15=105天=1/3年
五、行政复议程序。
劳动者不知费了多少的心血,才把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手,但用人单位在这样的情况下才不会束手待毙,于是用人单位又开启了行政复议这个程序。在工伤认定决定书做出之后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60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假如案件已经走到了劳动仲裁的程序,而用人单位又提起了行政复议,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员会中止案件的审理,而待行政复议或之后可能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结束,然后依案件结果决定案件是否继续审理。
六、 工伤行政诉讼程序。
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不能直接判决构成工伤或者不构成工伤,而只能维持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或者撤销复议决定及工伤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并且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有三种情况:1、维持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2、维持不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3、撤销属于工伤或者不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并责令劳动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上述第一种情形,下一步进入或继续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程序;上述第二种情形,职工的工伤维权程序结束;第三种情形,案子将再次进入由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程序,则可能会出现程序的又一个循环,因为对重新做出的工伤认定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有一点可以确信,若复议机关维持了工伤认定的结论,用人单位想在行主政诉讼中推翻该结论,难度很大。因此,当走到行政复议这一步的时候,做为要提请当事人注意,并且认真对待,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否则之前的工作很可能会成为无用功。
七、劳动仲裁程序。
终于认定为工伤了,而且也拿到了劳动能力鉴定书。这个时候,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会这样想,即使用人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进入劳动仲裁程序,那也稳操胜券了,单位只有赔钱的份了。这样想没什么错,只是工伤职工必须注意了,必须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仲裁其实就是一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讨价还价的过程。但想走到这个程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之前还应该有许多路要走(以下再讨论)。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于是案件又进入到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
八、工伤赔偿的民事诉讼。
假使一切顺利,并由劳动部门做出了,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劳动仲裁。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而又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于是案件又进入到了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在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又在15日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二审的结果可能维持一审的判决或者直接改判,也可能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而对重审后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的结果可能是支持或者部分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也可能是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如果二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了职工的诉讼请求,那么职工的工伤赔偿程序结束。
九、执行程序。
在劳动部门和经办人沟通过程中,经办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大致意思是“工伤案件很麻烦,也很复杂,即使我给你们做出了工伤认定的结论,并且你们顺利走完了所有程序,难道就能拿到钱吗”,当然经办人员说的不仅是指执行问题,但也至少说明了,我们时常听说的执行难。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并且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通过上述文字的阅读,相信您对“工伤保险待遇多久出判决?具体步骤是什么?”这一问题有了全面的了解。对于判决的具体时间依据实际情况而定,长短不一。判决的具体时间长短主要由各个步骤所耗时间来决定。希望上述答案解决了您关于这一问题的疑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调岗调薪的程序要求有哪些?
调岗调薪的程序要求有哪些?1、人力资源部门要提前确认给员工降薪降职前等需要进行协商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工资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方式。2、确......
·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股权债权顺序公司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企业的破产需要财产分配来进行债务偿还,同时还有企业内部例如员工工资、社保等的清算。那么当......
·专利可行政复议情形有哪些
专利可行政复议情形有哪些?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形有很多,我们在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我们到底是因为什么不服行政机关的行为,到底是不服其......
·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证据规则是怎样的?
一、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证据规则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证据规则是:1、认定主体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2、认定犯罪行为和证明犯罪要素的证据......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融资居间服务合同?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融资居间服务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
·什么是安置房
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
·房屋拆迁中怎样才算是公房的“同住人”?
房屋拆迁中怎样才算是公房的“同住人”?一、房屋拆迁中怎样才算是公房的“同住人”?(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征收决定之日,因结婚而在被征收公有......
·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开除员工其实也就是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说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但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司开除员工的必......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一共有几种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一共有几种一、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一共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交通执法人员救死扶伤是法定义务吗?
交通执法人员救死扶伤是法定义务吗?交通执法人员救死扶伤是法定义务中的其中之一。交通执法人员主要的义务有:负责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
·我国法律规定惯偷一般判几年?
我国法律规定惯偷一般判几年?惯偷属于多次盗窃,一般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