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种类有哪些?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合同的类型,它的签订的过程中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我们必须要注意的。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种类有哪些呢?什么是合同无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种类有哪些?
  
  (一)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 。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
  
  (三)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四)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因此对这类合同,应因违反国家政策而认定为合同无效。
  
  (五)非法转让,合同无效。主要包括转让或买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有争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什么是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避免将一些已经成立的但不具备生效要件的合同,都作为无效合同对待;对于许多仅仅是某些条款不具备或不明确的合同,通过解释的方法或根据法律的补缺性规定努力促使合同成立,达到鼓励交易,减少财产损失和浪费的目的。
  
  综上所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类型是比较多的,我们特别是要注意,如果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买卖合同是不成立的,而且,当事人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一、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1、契税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


·车祸起诉需要多少钱
      起诉的费用是根据要求赔偿的金额来确定的。财产案件是根据诉讼的请求的额度或者价额,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累计缴纳的。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需要向法院......


·公司遣散员工按劳动法要怎么赔偿
      公司遣散员工按劳动法要怎么赔偿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
      其实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与工程项目质量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建筑工程质量指的是在国家现在发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还有一些合同文件中,对于工......


·适用缓刑的制度
      适用缓刑不是考虑其刑期、刑罚种类,而是应根据法律对缓刑制度的规定,对犯罪分子作出的缓刑决定必须是认定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


·试用期第一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试用期第一天受伤算不算工伤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


·刑法中的伪证罪司法解释
      伪证罪是一种比较专业的名词,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比较陌生的。特别是对于一些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来说就更不了解了,那么到底伪证罪是什么意思呢?在刑法......


·一、自主遗嘱怎么立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自主遗嘱怎么立才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死亡时合法遗留的个人财产,而不能处置他人财产,否则就属于无权处分;(2)遗嘱内容要明......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货款才立案?对于企业职工,尤其是采购部门人员来说,因为直接和货款等有接触,一旦把持不住,可能就会陷进挪用公款的陷阱中......


·房屋拆迁中,评估报告有期限吗?多长时间有效?
      房屋拆迁中,评估报告有期限吗?多长时间有效?  房屋拆迁时的评估报告是有期限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如果征......


·一、员工上班途中摔伤算交通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一、员工上班途中摔伤算交通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