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有期限吗?多久?

罚款、没收财产、责令停业,这些都属于行政处罚的形式,我们都知道罚款了,那肯定不存在退还的情况,但如果被责令停业了,商家肯定希望能有机会再营业,这就要从行政处罚的时效性来分析了。那么,行政处罚有期限吗?具体时间是多久?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层涵义:
  
  第一,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第三,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人连续实施同一种违法行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了数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同一行政处罚规定。如某违法行为人连续多次出售损害人体健康的“豆猪肉”,这一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多次出售,这一违法行为就是处于“连续”状态的,对其追诉时效的计算,就要从最后一个违法行为实施完毕时计算,也就是从最后一次出售“豆猪肉”的时间计算,对这一连续性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对于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来说,追究时效为两年,同时也明确规定在行政处罚时效问题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是两年,也就是说行政处罚并不是所有的处罚形式都可以无限期的执行,被责令停业这类行政处罚并不是一直有效,只要店铺整顿好了,检查通过且不再犯法,那么还是可以继续营业的,这也给与了商家改过的机会,懂得法律的严厉,也明白法律的公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一、个人独资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吗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


·私募基金能做民间借贷业务吗?
      私募基金能做民间借贷业务吗?一、私募基金能做民间借贷业务吗?2015年11月底,中国基金业协会在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中首......


·一、驾驶人员醉驾多久才能结案?
      一、驾驶人员醉驾多久才能结案?醉驾案件算是最简单的刑事案件,绝大多数但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是20天,就是必须在20天之内宣判、结案。《刑事......


·如何强化鲁甸检察院信息公开?
      检察院是办理刑事案件的中坚力量,其负责对公安机关移送来的案件进行审查,监督法院的审理。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及时了解案件的走向非常重要。鲁甸检......


·交通事故车损和人伤一起赔付吗?
      交通事故车损和人伤一起赔付吗可以。有人受伤的立即报警处理,等待交警进行认定责任,对于车损的赔偿可以按照下面的内容确定: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


·刑法中规定贩毒最轻判几年
      刑法中规定贩毒最轻判几年一、刑法中规定贩毒最轻判几年?1、最少是三年。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
      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


·法律规定判决下来多久送监狱
      一、判决下来多久送监狱判刑过后多长送至监狱是不定的。但是判刑之后马上送往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时间也算在刑期之内。判刑过后看是否上诉,不上诉的一......


·苏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这种不动产的确权的确认主要是来自于土地使用证作为凭证的,而土地使用证是我国公民依法在当地国土资源局登记办理的证件,关系到和自己利益息息相......


·无效婚姻司法解释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提到的,无效婚姻包括:重婚、近亲结婚及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等,这些都统称为无效婚姻。既然《民法典》中......


·仓储保管合同条件是什么?
      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