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务纠纷官司如何打

债务纠纷官司如何打
  
  首先,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
  
  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另外,随着担保法的出台,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其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质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种。由此可见,当事人首先确认自己属于哪种债务关系,是打债务纠纷官司的前提条件。
  
  第二,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要树立诉讼时效观念。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损毁的;还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另外,还应注意诉讼时儿的开始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的。
  
  在债务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常常会发生诉讼时效的问题,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而中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该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追讨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出具了还款保证书。债权人应该如何打官司?
  
  1、债务人首先考虑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
  
  2、计算该债务纠纷发生时间至起诉时间是否在2年之内。如果是,则可以正常诉讼;反之,如果超过2年,则认为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
  
  3、应该考虑债务人的保证是否已经超过6个月。如果在6个月之内,则债权人的权利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最后,是对证据的提供。随着法制的日益健全,证据在民事审判中已经成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在打债务纠纷官司中,当事人能否胜诉,提供的有效证据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二、打债务纠纷官司要有哪些证据
  
  要想打好,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债务人拖欠债权人的债款不还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对于债权人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怎么讨债债款的问题。在不能通过和平的方式追回债务时,作为债权人,您要准备好证据及时起诉债务人。在此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咨询债权债务律师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


·公司法盈余公积计提的标准有哪些
      公司法盈余公积计提的标准有哪些法定盈余公积(Statutorysurplusreserve):法定盈余公积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


·一、农村的土地属于遗产么?
      一、农村的土地属于遗产么?农村的土地不属于遗产,农村土地为村集体所有,不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村民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


·如何办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证
      如何办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证由于个人和企业是没有也不能够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的,因此个人和企业要是想要使用土地就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土地使......


·起诉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起诉没有结婚证怎么办?1、没有结婚证,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记处打印婚姻登记记录,以此证明婚姻关系,然后再起诉离婚。2、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则双方不......


·2018年醉驾罚款多少钱?
      2018年醉驾罚款多少钱款对酒驾的处罚,没有最新的规定,目前仍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执行。一、酒驾的概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出书与出版社合同签订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出书与出版社合同签订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出书与出版社合同签订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出版者:____,以下简称甲方;著(译)者:____,以下简称乙方。......


·集资诈骗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集资诈骗罪构成既遂怎么判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部分罚没款未执行到位怎么办?
      部分罚没款未执行到位怎么办?未执行到位的,应当及时下达通知书,并要求对方按照规定的时间来缴纳罚没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罚没款是一律上缴国库的,......


·如何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
      如何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虽然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不需要缴纳税额,但是若当地政府由于城市规划的需要,在出现需要征收农民的土地时,需要拿出......


·非职务发明产品可以转卖给自己公司吗?
      非职务发明产品转卖给自己公司吗可以跟公司协商后签订合同,此类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从其约定,所以所有事项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清楚。可以和公司约定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