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随着建立公司的门槛逐渐变低,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主创业,创立属于自己的公司。但同时也引发了公司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金等一系列问题。许多人对这些情况并不了解,现在就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
   一、虚假出资的定义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违反出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等,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虚假出资和未交出资款不同,区别在于前者是无代价而取得股份,行为性质为欺诈。后者是未交出资款也未取得股份,其行为性质为违约。
   二、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
  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三、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二百条、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公司股东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4、根据《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所述,公司虚假出资是公司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逃避资产支出的欺骗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涉嫌虚假出资的股东将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在此提醒,虚假出资不仅仅只是违反《公司法》,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如果您还有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欢迎可以咨询十堰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男女是否能结婚,首先要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结婚的意愿,要是都有这方面的意愿,然后就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过,在提出申请之后,婚姻登记处......


·单位发工资扣个人所得税吗
      单位发工资扣个人所得税吗公司给员工发工资是不需要交税的,但是员工的工资超过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员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监视居住二审被收监后需要判刑吗?
      监视居住二审被收监后需要判刑吗?可能会判刑处理,只要犯罪事实存在就需要判决,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一般是为了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格式是一样的吗
      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格式是一样的吗一、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格式是一样的吗?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格式是一样的,会议决议书的基本内容一般......


·侵权人的财产不够赔偿实际损失的怎么办
      侵权人的财产不够赔偿实际损失的怎么办一、侵权人的财产不够赔偿实际损失的怎么办?民事赔偿中,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止......


·诉讼标的费应该怎样收取
      诉讼标的费应该怎样收取一、诉讼标的费应该怎样收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内部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内部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内部行政行为是“外部行政行为”的对称。发生于行政组织内部,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是指只影响行政组织内部事务的措施。如行政首......


·老师辱骂学生是否违法
      老师辱骂学生是否违法老师本应该是关心爱护学生的园丁,是知识的传播者。然而近几年关于老师辱骂体罚学生的事件已是屡见不鲜了。那么老师辱骂学生是否......


·商标合同许可包括哪些特殊条款?
      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拥有商标专有权,可以授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这一过程需要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中除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和双方合意的基本......


·犯罪者在监视居住可以上班吗?
      犯罪者在监视居住可以上班吗?一、犯罪者在监视居住可以上班吗?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


·离婚男方净身出户不给孩子抚养费吗?
      很多离婚事件都是因为男方出轨造成的,这时有的女方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不要分割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权。这种情况在生活中也是存在的。而按照规定,父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