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诉法辨认和指认的区别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辨认和指认具有很强的直观性、准确性以及固定性,所以在刑事案件中被侦查机关普遍采用,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有效揭露和证实犯罪。那么,《刑诉法》辨认和指认两者有什么区别呢,在属性上又有什么不同?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资料,以便您作以区分。刑诉法辨认和指认的区别有哪些(一)、含义不同。辨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依法组织辨认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识别、确认的侦查活动。指认是指侦查人员为了侦查破案、收集证据,带领指认人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确认的侦查活动。(二)、法律依据不同。《刑事诉讼法》在“侦查”程序中没有规定“辨认”,在“审判”程序(第一审程序)中规定了“辨认”,但这里的“辨认”具有“质证”的性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可以先行拘留。(三)、适用范围不同。辨认主要适用于侦查阶段,但也适用于审判阶段。指认只适用于侦查阶段。(四)主体不同。侦查中辨认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侦查中指认的主体一般是犯罪嫌疑人,但有时也有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即证人。(五)对象不同。侦查中辨认的对象是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侦查中指认的对象一般是与犯罪有关的场所,但有时也有犯罪嫌疑人。(六)规则不同。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辨认,可采用混杂辨认规则,而指认不能采用混杂辨认规则。辨认可采取反复辨认规则(即在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辨认时,可反复进行若干次),而指认一般进行一次。辨认可以采取公开辨认或秘密辨认相结合的规则,而指认多为公开进行。(七)法律手续不同。辨认有较为严格的法律手续,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制作《呈请辨认报告书》,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检察长批准。辨认结束,应当制作《辨认笔录》。指认可以不需要这些审批或法律手续。(八)方法不同。辨认既可以采取直接辨认的方法(如直接观看犯罪嫌疑人的外貌进行辨认;直接观看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场所和被害人尸体进行辨认),又可以采取间接辨认的方法(如观看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或录像进行辨认;听犯罪嫌疑人的讲话录音进行辨认;观看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场所和被害人尸体照片进行辨认)。指认只能采取直接的方法,不能采取间接的方法。(九)认识准确程度不同。辨认对事物认识的准确程度要低;指认对事物认识的准确程度要高。当时不能肯定或确认的就进行辨认;当时能确认的就进行指认。(十)法律后果不同。辨认作为一种调查取证措施,可以起到收集、审查判断证据的作用;指认只能起到确定侦破方向,提供查证线索,进一步收集证据或认定犯罪犯罪嫌疑人的作用。综上所诉,刑诉法辨认和指认虽同用于司法侦查,但二者也有本质的不同,希望对您区分两者的不同能够有所帮助。另外,本站我们认为,在司法实践工作中,要确保刑诉法辨认和指认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确保其笔录有据可依,有迹可循。如此,方能无错案,无冤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合同法终止条件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涉及到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劳动合同的终止需要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双方均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我......


·威海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


·供货合同能不能规定违约金?
      供货合同能不能规定违约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


·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有哪些抚养权?
      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有哪些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继父并非必然拥有继子女的抚养权,也即是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并不必然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


·民法总则无主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无主财产的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无论是有主财产还是无主财产......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


·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是什么?
      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是什么一、从法律角度看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民事纠纷在医疗服务领域中的特殊体现,是有关当事人对医疗服务的某一特定事项发生意......


·涉嫌诈骗2023万判刑多少
      涉嫌诈骗2020万判刑多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股权转让意向书范本
      股权转让意向书范本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在实际情况中,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会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签订一份股权转让意向书。意向书对股权转......


·民法典一方死亡财产怎么分配
      民法典一方死亡财产怎么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


·可以转让专利的人有哪些
      可以转让专利的人有哪些1、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完成人的所在单位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进行专利转让。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