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什么

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民事纠纷案例相对较少,所以大多数的民事诉讼走的都是普通程序。可是在过往的民事纠纷庭审过程当中就发生过被告方拒不出庭的这种情况,并且也不能够向法庭提供不出庭的合理的解释。这种民事诉讼当中拒不出庭的被告人可能是从来都不知道,民事诉讼普通程序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民事诉讼普通程序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什么?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二、缺席判决的法律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由此得知,民事诉讼普通程序被告不出庭的后果会导致法庭在当事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判,这无异于被告方失去了在法庭上提交证据为自己辩驳的这种机会的,因为不出庭,所以法庭只能按照原告提交的现有证据来审判,如果被告不出庭是有着特殊的原因的话,可以委托给代理人全权处理。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男方外遇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男方外遇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一、男方外遇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男方外遇起诉离婚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怎么解决一房二卖纠纷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


·实习是当在我们进入一个公司正式工作之前都会进行的一个工作形式
      实习是当在我们进入一个公司正式工作之前都会进行的一个工作形式,主要是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考察间或有培训,虽然我们在进行实习之前会签订相应的用工......


·盐城市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之后双方的首要思考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对于经济条件富裕的家庭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更多的家庭支付不起这个抚养费从......


·推翻轻伤二级容易吗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能否推翻只能看事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


·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都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对于自己的孩子,都是不想割舍的,所以很多夫妻离婚之后,还是会更加努力的去争取获得孩子的......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范本甲方(抵押人):乙方(抵押权人):根据《担保法》、《合同法》、《城市房地产......


·合同诈骗跟合同欺诈区别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跟合同欺诈区别是怎样的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免责抗辩权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免责抗辩权的概念具体是什么?平时您在生活当中跟别人对待同样的一件事情意见相反的时候,也会口头的进行辩驳,但是这种辩驳跟我国法律上所赋予公民......


·公务员寻衅滋事怎么处罚?
      公务员寻衅滋事怎么处罚?我们都知道国家公务人员是很吃香的,我们都很喜欢公务员这个工作,因为公务员一般就是我们认为的铁饭碗。打架其实现在是非......


·增加注册资本金依据有哪些?
      增加注册资本金依据有哪些?一、增加注册资本金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