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在由于老人财产分割问题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现在由于老人财产分割问题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于是有很多父母在自己身体健康、头脑清晰的时候,都会选择订立协议,将自己的财产、房产等进行分配,虽然这样的方式听起来很不容易让人接受,但是这也是维护家庭和谐的一种方式,那么,老人房屋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如何起草?
  
  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样本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 丙方爱人见证: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以上就是“老人房屋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如何起草?”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相关的需求可以按照以上范文进行起草,但是由于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具体细节问题可能会有所变动,所以针对具体实际的问题,我们建议可以咨询律师进行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新劳动法工伤死亡赔偿是多少
      新劳动法工伤死亡赔偿是多少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一、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


·应该怎样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
      应该怎样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而如果您想在劳动仲裁中获胜的话,就一定要收集充足的、能证据纠纷事实的证据。那......


·开发商能否更改商品房设计
      开发商能否更改商品房设计一、开发商能擅自更改商品房设计吗开发商要将政府审定的小区规划等附在合同上,开发商不得擅自修改调整规划。在与购房者签......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有哪些种类?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有哪些种类?一、民事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种类?民事诉讼代理人因产生的原因与基础不同,可分为:(一)委托代理人,即根据当事人的委......


·犯罪未遂的前提条件包括什么
      犯罪未遂的前提条件包括什么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


·合伙企业大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合伙企业大股东的权利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的法定条件是什么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


·长春市内征地补偿安置范围、标准是什么?
      长春市内征地补偿安置范围、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


·商标注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商标注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一、商标注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外......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是什么一、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