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超过批准数量征收土地的处罚是什么?

超过批准数量征收土地的处罚是什么?
  
  国家在履行土地征收工作时都要根据科学合理的标准进行的,而征收的前提是为了社会和国家利益的需要才会对公民使用的土地作出征收的决定,但现实中却存在在一些行政机关滥用手中的权力对公民征收了超额的土地。那么,超过批准数量征收土地的处罚是什么?
  
  
  一、超过批准数量征收土地的处罚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二、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限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综上所述,法律已经对那些行政机关超过批准数量征收土地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土地的征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否则不仅会对土地资源造成伤害而且还会让本来合法使用土地的公民蒙受损失,而做出超额征收行为的行政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应的法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无主物相关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无主物相关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拾到一些物品,这些物品可能是被主人遗忘,也有可能没有主人,其中没有主人的物品就是无主物。......


·距离高铁多远可以建养殖场
      1000米外就可以。养殖场选址要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其他畜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为什么域名与商标会产生纠纷?
      随着我们国家的不断发展,政法发布的各项政策都在鼓励着您积极创业,那么企业在建立后就会涉及到注册商标和域名方面,但是在近几年中产生的纠纷也是日......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请求预付抢救费用
      原告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时,遇有被告陈某驾驶货车由南向北行驶亦至该处,两车相碰,致吴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吴某某当即被送往医院......


·拆迁签的空白协议有效不?
      拆迁签的空白协议有效不?拆迁签的空白协议有效不?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内容,而且后添的内容有不认可,那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可......


·指使别人去打人的后果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教唆他人打人属于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把他人打成轻伤以上,教唆的人要按照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处罚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商品房买卖?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商品房买卖?主要区别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一般要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有标的房屋,民间借贷只是借贷合同。但是借......


·无财产可执行会连累子女吗?
      无财产可执行会连累子女吗?一、无财产可执行会连累子女吗?不会连累子女,成年的子女,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民,和父母之间是独立的个体,所以父......


·征地拆迁补充协议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补充协议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征地拆迁补充协议合同编号:甲方被拆迁人(全称):乙方拆迁人(全称):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


·去派出所办第二次身份证需要带些什么东西吗?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股权转让要哪些材料,转让股权的材料有哪些
      股权转让要哪些材料,转让股权的材料有哪些一、股权转让要哪些材料1、企业股权转让及修改合同(中外合资企业)、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报告;2、企业原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