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欠款人下落不明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的困难。那么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呢?这也就是说,找不到债务人的债务怎么追讨呢?对此,下文将做一个具体的论述。
  一、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
  欠款人下落不明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3、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二、找不到欠款人的债务怎么追讨
  如果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应向法院提供债务凭证、债务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据债权人所提供的信息联系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提供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法院则应直接判决;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不够清楚的话,法院可能会向债务人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债务人还不出现的,再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半年。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以及“找不到债务人的债务怎么追讨”有了更详细的了解,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生活中,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债权人来说,债权的实现无疑变得更加艰难。但若是您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也大可不必惊慌,您可以把自己的具体情况告知律师,让律师给您提供合理的维权建议;若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您,以确保稳操胜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会未能维护童工怎么办?
      雇佣童工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但是却是社会中存在已久的问题。关于这一类型的社会问题,国家设立了工会来解决,其中就包含了维护童工。但是,不是所有......


·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打开时事新闻,关于诈骗的消息铺天盖地而来,而网络的发展和普及,更是为诈骗分子实施骗术提供了沃土,网络流行语“有钱就是任性”正是基于诈骗而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全文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全文有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全文有哪些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


·有些企业本身想要为降低用人成本
      有些企业本身想要为降低用人成本,所以才去专门雇用那些年龄比较大或者是操作技能偏低的这部分劳动者,但是这种做法很多时候真的是特别的得不偿失的,......


·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
      一、新婚姻法起诉离婚需要几次才能判离?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是否判定准予离婚和起诉的次数无关。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


·泸县司法鉴定是如何申请的?
      随着司法鉴定在民事纠纷中的广泛应用,现在四川泸县也有了自己的司法鉴定中心。当泸县群众受到人身伤害,要确定伤残等级的时候,可以申请做司法鉴定。......


·法律规定的代驾出车祸谁赔偿
      法律规定的代驾出车祸谁赔偿很多人都知道喝酒后开车是一件危险的事,国家对于酒驾的的处罚也是非常严重的,现在酒驾已经入刑了,所以很多人的酒驾意识......


·追讨债务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追讨债务提供的证据有哪些一、追讨债务提供的证据有哪些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


·抽逃出资的几种表现形式
      抽逃出资的几种表现形式一、抽逃出资的几种表现形式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司注......


·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
      很多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设置了一种淘汰制度,这就意味着业绩不好的员工就会面临被辞退的危险。实际上,公司这样的做法法律是不认可的,甚至......


·自侦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有哪些程序?
      一、自侦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有哪些程序?自侦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包括如下程序:1、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承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