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应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在实践中,有些债务人为了逃债会恶意的转移自己的财产。那么,债权人应该如何应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呢?只有找出有效的应对方案,债权人的债权才有可能实现。那具体而言,对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如何应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这项规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四、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我国的《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自己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法院规定的取证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请法院取证。比如对于股票来说,可以去查其操盘记录,如果股票已经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说出转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转让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开支,则属正常。如果是离婚前不久才转走,则属于恶意转移,法院会给予追究。虚构的债务是不真实存在的债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但是债务是否是虚构的需要证据证明。
  二、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那么,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是如何处理的呢?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即: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法律上,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不被认可的,债务人有义务按照约定还款。如果您在交易时遇到债务人有前述行为的,建议您最好是及时去咨询一下有关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让律师的律师为您分忧解难,实现您的债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偷家里的钱报案会被通缉吗
      不会。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


·因工作分居是法律分居吗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在分居的情况下,满足了规定的条件后,那么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但要是夫妻因工作分居呢?此时是否属于法律意义的分......


·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
      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一、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四条轻伤以下的......


·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分割吗 一、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分割吗?
      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分割吗一、离婚后房产证可以分割吗?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话就可以分割,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


·离婚征地拆迁房屋问题
      离婚征地拆迁房屋问题离婚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房产的归属。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补偿款的......


·以行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算违约吗?
      以行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算违约吗?算违约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有的时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的履来行期限以前,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他......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


·工伤赔偿法定节假日算不算工资?
      工伤赔偿法定节假日算不算工资?一、工伤赔偿法定节假日算不算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诉讼统计时效怎么算?
      一、最高人民法院合同诉讼统计时效怎么算?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不同运输术语下货物的交接方式
      因为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由不同的运输方式来组成,如果确定不同运输方式下承托双方交货责任点除按有关国际货运公约、各国相关法律规定加以规范外,海关......


·男友和前妻离婚财产没分割怎么办?
      男友和前妻离婚财产没分割怎么办?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