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绑架罪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在我国绑架属于严重刑事犯罪,触犯本罪的,被检察院发起公诉后,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做出判决。像绑架的话,量刑从三年有期徒刑开始,严重者可以判处死刑。从犯罪的形态看,可以大致分为状态犯和继续犯。那么,绑架罪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我们结合有关刑法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绑架罪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绑架罪是继续犯。继续犯也叫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例如,《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从行为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起来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恢复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时候为止,这一非法拘禁的行为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继续犯也叫持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
  
  1、侵犯自由的犯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重婚罪,绑架罪等;
  
  2、不作为犯罪: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丢失枪支不报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等;
  
  3、持有型犯罪:持有假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罪等;
  
  4、窝藏类犯罪:窝藏毒品、毒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洗钱罪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继续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继续犯是一个行为,因为主观上继续犯具有对于一个犯罪行为的故意,尽管具有长时间实行的性质,但都是为了达到其犯罪的目的。行为具有这种延续性,但不能由此认为是数行为。例如非法拘禁,拘禁一天是一个行为,拘禁一年也是一个行为,只是行为延续时间长短不同而已,并不涉及行为的单复数问题。具有一个行为是继续犯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是数行为,那就不可能是继续犯。
  
  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害同一个法益,如果其所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的不同权益,就不可能是继续犯。
  
  3、继续犯是在犯罪既遂即完全齐备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以后,犯罪状态仍然处于持续之中。不仅是犯罪状态的持续,而且同时也是犯罪行为的持续。
  
  4、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持续地存在,而且是不间断地存在。如果没有行为的这种持续性,就不可能存在继续犯。持续时间长短不影响犯罪构成,但作为犯罪情节,对量刑具有重大意义。当然,如果持续时间很短,综合全案,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可以按照《刑法》第13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但那是另一个问题。
  
  综上所述,继续犯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犯罪嫌疑人不断的开展犯罪活动以达到目的,犯罪行为长时间存在。而绑架正是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自由,使受害人长期出于威胁紧张中,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因此,绑架罪是继续犯。一般来说,发生这样犯罪,公安机关都十分重视,会加强警力破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异地刑事拘留多少天批捕?
      一、异地刑事拘留多少天批捕?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进行刑事拘留后,如果需要逮捕当事人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逮捕。在特殊情况下,......


·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甘肃省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在修建公路、铁路过程中,难免会征用到附近农村的耕地。对于被征地群众来说,最关心的是......


·酒后打人怎么处罚
      俗话说得好,小喝怡情,大喝伤身。许多人在喝了酒之后,大脑就会失去了平时的清醒的状态,对于事物的一个判断也是处于一个不清醒的状态,因此在许多人......


·犯集资诈骗可不可以减刑?
      集资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立案侦查,由检察院提请公诉。法院对集资诈骗案件审理后,相关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然后就入狱服刑。......


·离婚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
      离婚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1、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


·离婚诉讼中男女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11月3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


·杭州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杭州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说大公司收购小公司的情况,在这种情况发生之后就肯定要经历一件事情,那就是公司法人变更。因为在......


·广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广东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征地的情况在现在是非常常见的,特别是在大城市中,为了城市更好的发展总是会征用更多的土地,农村的土地征用后会用来做城市的......


·职业病工伤认定材料要准备哪些?
      职业病工伤认定材料需要提交哪些?劳动者可以自行选择正规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并配合一般医疗机构进行材料的收集。职业病在工伤范畴中属于特殊的一项,由于......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人间惨剧,受害者可能家破人亡,肇事者也需要赔偿大量的金钱。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肇事者需要根据这些......


·缓刑过后还会收监吗
      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