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怎么办?

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交给法院审理。在庭审阶段,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及公诉方都要出庭。一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在法庭上面保持沉默,拒绝认罪。那么,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做个了解。
  一、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怎么办?
  嫌疑人拒不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辩解或沉默。根据刑事诉讼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有拒绝自证其罪的权利。但是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依据是事实和法律。如果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没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能定罪。公安机关办案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对犯罪嫌疑人所犯罪的行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也就是说,所犯罪行事实清楚,证据属实,同样可以认定其犯罪,同样可以判罪量刑。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犯罪人确实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免于刑事处罚。
  二、认罪从宽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综上所述,在侦办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陈述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但是并不是唯一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只要其它证据可以组成完整证据链,经过调查犯罪事实清楚的,法院就可以做出判决。并且,犯罪嫌疑人这样的态度是争取不到缓刑的,法院会从严处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税法法律规定,我国必须严格划分一般纳税人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会计制度不完......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很多人都不清楚哪些情形是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究......


·满十年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办?
      满十年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办?满十年合同到期应该和所在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的话,劳动者是可以和所在单位无限期订立劳动合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


·中国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中国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1、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


·批捕是检察院还是法院决定
      一、批捕是检察院还是法院决定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的,由公安执行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那叫判刑。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


·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坐多久的牢
      无期徒刑并不是人们以为的需要罪犯坐一辈子的牢,在满足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下,那么罪犯最终也是有被释放的一天的。但减刑并不是说可以直接减刑期减......


·如果要离婚那么三女一儿抚养权归谁?
      在现代社会,夫妻之间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感情破裂,以至于无法维持婚姻状态的事例数不胜数;因此很多家庭会选择离婚去结束这段婚姻;但是因为离婚将会面......


·一、办理丧葬事务人员误工费?
      一、办理丧葬事务人员误工费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


·强拆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是否合法?
      强拆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是否合法?强拆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不合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未进行拆迁补偿的,是禁止强......


·土地纠纷找谁?
      土地纠纷找谁?过去,祖辈们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过了一辈子,对他们而言,土地边界的一点点也会争的面红耳赤,因为那是饭碗和尊严。现在,土地纠纷......


·私募基金运作方式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运作方式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