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当前,各种市政工程建设展开的非常多,主要是为了城市规划的需要和提高居民的生活环境,建筑工程质量尤其重要,质量不好的建筑,对城市和居民的生命安全具体重大威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讲讲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是2011年1月26日发布的建设部公告第894号中为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而制定的办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第四条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六条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第八条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第九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第十一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有关保证金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参照本办法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执行。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搜集的有关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必须对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严格管理,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处理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以获得专业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债务纠纷要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纠纷要如何处理?一、公司债务纠纷要如何处理?1、和解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


·一、常州市劳动合同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常州市劳动合同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


·想请律师打离婚官司多少钱?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多少钱?打离婚官司需要的费用包括了请律师的费用和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一般来说请律师的费用是和律所谈的,没有特别固定的价格,具体......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


·醉酒驾驶驾照吊销五年怎么办?
      醉酒驾驶驾照吊销五年怎么办?交通事故频发,其中因为酒驾醉驾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酒后驾驶的现象严重的损害了社会秩序。对于这一行为,我国法......


·股权转让出资合同书内容有什么?
      股权转让出资合同书内容有什么?一、股权转让价款双方的基本资料信息,双方协商的转让价款二、保证1、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


·土地使用年限从何计算?
      土地使用年限从何计算?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开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购买或者划拨的都是使用权。分以下几种情况......


·为什么质押率不高于50%
      为什么质押率不高于50%一、为什么质押率不高与50%证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首选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


·一审法官拒绝笔迹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审法官拒绝笔迹鉴定的条件是什么拒绝笔迹鉴定,一般是笔迹不适合案件的进一步,或者对案件的发展没有帮助。二、被鉴定人拒不配合重新鉴定的原因1、客......


·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孩子有份么?
      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孩子有份么?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孩子并不是财产所有者,因此,离婚时夫妻有权要求平等的进行分......


·网上查询驾驶证信息很简单的,流程如下:
      网上查询驾驶证信息很简单的,流程如下:1、登录当地的交警网,然后点击驾驶员信息查询。2、输入驾驶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再输入档案编号(在驾驶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