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是否给被告答辩期?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是否给被告答辩期?
  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是有被告的答辩期的。关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1)重婚的。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有两种行为方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两类:一类是直系血亲,包括所有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 另一类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系。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法律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但明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婚姻法》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也应适用拟制直系血亲,而且从伦理道德和法律精神来看,无论该拟制血亲关系是否解除,都应该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至于拟制旁系血亲,只要没有三代以内旁系自然血亲,不在禁止通婚之列。(3)婚前患有医疗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沿未治愈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者,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二是指定传染病,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性病、麻风病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三是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4)未到法定婚龄。根据《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时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离婚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
  “分居两年” 只是一个参考条件,不是绝对条件。实践中,有将“分居两年”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误论。有的夫妻是因对方有某种恶习影响了感情,造成分居达两年或两年以上,起诉离婚是因对对方改掉恶习缺乏信心。如被告能够表示改掉恶习,并有足够的可能。这种情形应认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应属于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如果您只是满足以上的条件之一,由于不具备上述的条件,法院不会受理离婚的,关于分居应该达到2年以上的时间限制,必须是连续的时间,而不是因为其他原则偶尔分居,这样的情况法院也不会认定的,在分居的前提下必须是因为感情问题,确实查明是因为感情破裂,确实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了,离婚程序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还有挽回的余地,和好的可能,法院也会判决不予离婚的,所以关于诉讼离婚的时候,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关于夫妻感情问题的举证,需要举出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却是已经破裂,并且无和好的可能了。我们在这里可以明确的告,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存在被告的答辩期。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还给您介绍了一下婚姻无效的范围包括哪些,以及离婚的判决前提,也就是必须以夫妻的感情破裂为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医疗过错由哪一方举证,适用什么样的责任原则?
      医疗过错由哪一方举证,适用什么样的责任原则?一、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对于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国内外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主张:......


·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一、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1、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


·婚姻存续的财产分割可以吗?
      婚姻存续的财产分割可以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


·职务侵占罪立案前归还还会判刑吗
      一、职务侵占罪立案前归还还会判刑吗?职务侵占罪立案归还财物依然会被判刑,归还财物可以在量刑上从轻处罚。《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福州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五险一金,为我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对于五险一金问题,您都会特别的关注,不管是无业还是在职员工都可以缴纳五险一金,只不过前者参与的社保......


·双方都不想要抚养权应该怎么办?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仅仅对共同财产做出了分割,也确定了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但此时就是忽略了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在离婚之后孩子都是跟随其中的一......


·破产与法人清算的区别
      破产与法人清算的区别一、破产与法人清算的区别破产与法人清算的区别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适公司清算用公司清算的原因是......


·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吗 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我们发现有的夫妻虽然在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跟随其中一方生活,但离婚之后却又想变更抚养权,而此时多数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来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那根......


·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
      关于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的几个问题1、?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是指在法院决定处理一些民事案件时被告人需要依法向法院预交的费用,当案件宣判结束后,这笔......


·反洗钱行政处罚有哪些
      反洗钱行政处罚有哪些《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一)商业银行、......


·管辖权异议上诉程序有什么内容?
      管辖权异议上诉程序有什么内容?管辖权异议就是当事人觉得受诉自己案件的法院对自己的案子没有管辖的权利,因此对此异议对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