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预防仓储合同纠纷

如何预防仓储合同纠纷
  
  1、储合同不同于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生效,后者为交付时生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2、要认真审查仓储保管人的资格。
  
  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严格限制,存货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对仓储营业人的资格和保管能力有所了解,防止无资力的营业人签订合同以骗取保管费。
  
  3、别注意货物品名、种类与数量。
  
  不同的货物有着不同的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针对不同的保管难度,仓储营业人有着不同的收费标准,存货人往往因想少交保管费而在品名、数量、质量等项目中填写模糊或与实际情况不符,这就为日后发生纠纷埋下祸端,因此存货人在填写时一定要注意准确清楚,不要产生歧义。
  
  4、分行使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的权利。
  
  合同法赋予了货物所有人随时检查或提取样品的权利,有的仓储合同期限较长,仓储物在仓储过程中可能发生某些变化,若等到提取时才发现问题不仅不能避免损失还会发生损失承担的争议,所以行使该权利无疑为避免纠纷打下良好基础。
  
  二、仓储合同中对方违约了怎么办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仓储合同的当事人在存在仓储违约行为时所应该依照法律或者双方的约定而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通过法定的和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增加违约成本,弥补被违约方的损失,减少违约的发生,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秩序。违约责任往往以弥补对方的损失为原则,违约方需对对方的损失,包括直接造成的损失和合理预见的利益损失给予弥补。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从性质上而言,违约金是“损失赔偿额的预定”,具有赔偿性,同时,又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具有惩罚性。
  
  在仓储合同中,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存货人与保管人对违反仓储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做出的预定的赔偿金额。当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某种程度的损失,而且这种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时,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实行赔偿,以补足违约金不足部分。惩罚性违约金,是指仓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后,不论其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必须支付的违约金。
  
  2、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在违约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在对方还有其他损失时,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一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时,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义务,或者向法院请求强制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办法代替履行。
  
  4、采取补救措施。
  
  所谓补救措施,是指在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后,为了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由违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的违约责任形式。如仓储物的更换、补足数量等等。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应该已经对仓储合同纠纷的预防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在仓储中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对于一些合同方面的纠纷,其实如果当事人最开始就能够小心注意,提前采取一定的措施,那么很多风险都是可以规避掉的,这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很有好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让男方净身出户可以么?
      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后,经过调解无效的,就有可能要办理离婚手续。离婚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在一些离婚案件中,女方会以男方出轨为由......


·盗窃罪入罪的四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一、盗窃罪入罪的四个条件分别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


·用终身监禁可以代替死刑么
      用终身监禁可以代替死刑么不可以,目前没有这个法律。(1)绝对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一些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绝对终生监禁,法官没有任何刑罚选择权,比......


·最新股东变更协议范本
      最新股东变更协议范本公司股东变更,其实也就是股东将自己手里的股权进行转让,此时原则上其他股东是有优先购买权的。但不管是谁购买了股权,此时都......


·冲红灯扣多少分,处罚依据是什么?
      冲红灯扣多少分,处罚依据是什么冲红灯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闯红灯的行为,现在行人、非机动车以及机动车闯红灯的情况都是很多的,其中一般对机动车的处......


·共同遗嘱何时生效
      共同遗嘱何时生效遗嘱是死因行为,而共同遗嘱由于其在主体上是复数的,这就意味着在多数情况下,遗嘱人存在着先死后死的时间差,这又直接导致共同遗嘱......


·50%注册资本的限制的目的是什么?
      一、50%注册资本的限制的目的是什么?50%注册资本的限制的目的是公司的股东为了使资金注入的安全性和本公司的可控性,一般新增注册资本不得超过50%......


·根据法律规定狗仔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吗?
      在当代社会,经常可以看到电视新闻当中报道明星的一些事项。而明星的相关新闻,基本上都是由于一些跟拍的狗仔队所得到的小道消息。狗仔队经常需要跟踪......


·赠与合同显失公平撤销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显失公平撤销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一、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在审判实践中的分解和把握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对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民事行......


·敲诈勒索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
      敲砸勒索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都是刑法条文中的罪名,触犯刑法肯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了解敲诈勒索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是非常有作用......


·校园网贷不还钱会有什么后果?
      校园网贷不还钱会有什么后果?一、校园网贷不还钱的后果俗话说的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想要赖账,那你就得考虑考虑面临的后果,借了款不还会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