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大家都很痛苦

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您都很痛苦,但受到不可拟补的伤害时就构成工伤了。首先您一定要在权威的工伤鉴定坚定自己的工伤等级,得到有效的鉴定证明。接下来与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协商工伤索赔。那工伤鉴定给多少钱是怎么规定的,在您的意识中还是比较淡薄的。那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解读。
  
  工伤鉴定十级一共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的处理应先申请工伤定,再申请工伤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再进行具体数额的索赔。
  10级工伤所得的赔偿: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另外,单位是否为你购买了社保,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且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工伤补偿
  1、申报员工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或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办理补偿事宜。逾期末办理的,工伤保险管理机构不予补偿,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办理补偿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工伤职工自愿不做医务鉴定保证书》、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社保部门印制的收款收据等,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员工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或家属办理补偿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社保部门印制的收款收据,有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的身份证或小孩的出生证、户口本、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婚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等。2、受理如材料不全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如单位、员工或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材料齐全,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收文回执》给申请人。3、补偿对符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部门根据有关材料,通过电脑系统核算出该员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我们可以我国对工伤者的医疗、护理、补助费用都有着明确的标注。可以看出我国对我国对受害者的关怀,也请您注意根据相关要求的材料准备自己的材料证明。那如果你还有什么样的法律问题也可以电话咨询本站的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中延迟交货,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应该怎么办?
      合同中延迟交货,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应该怎么办?一、合同中延迟交货,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应该怎么办1、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民法......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解(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图6...


·承诺帮助还款是债务承担还是担保
      关于承诺帮助还款的行为是属于对债务的承担行为还是对于债务的担保行为,那么首先就应该分清承担行为和担保行为的区别。对于承担行为在我们国家的法律......


·驾驶员酒后驾车判多长时间?
      酒后驾车判多长时间酒后驾车若是构成醉驾,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什么?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承担生活中,夫妻的债务分为夫妻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两种,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离婚也不能免......


·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
      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北京作为一个经济人口发达的大城市,其五险一金的比例一直人们所关注的话题。五险一金比例的变化与北京地区人民的生......


·离婚子女有没有共同抚养权的可能性
      离婚子女有没有共同抚养权的可能性?可以共同抚养,但必须是双方协议一致。《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