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年来出现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六条 第三款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超生罚款就是社会抚养费,由当地计生部门负责征收,民政部门不是征收部门。 交社会抚养费别忘记要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公民违反《条例》关于社会抚养费是多少的规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均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具体征收标准如下:(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五)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综上所述,对于镇雄母享收社会抚养费行为合法吗?这一问题,我们在法律层面上应该有了些许具体的了解,在否认的态度上有更多的知识作为支撑,我们要学会杜绝这类情况的再度发生,如果我们还有什么通过上述所说的还是不能了解的话,可以在网上的相关律师网和公共的法律网站了解更加具体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酌定量刑情节辩护词中可以出现吗?
酌定量刑情节辩护词中可以出现吗?当然可以,首先,辩护应围绕以下几个点进行:1、对事实:如果事实成立,对事实无异议。反之则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辩解......
·交通事故伤情司法鉴定包括哪些项目
如果说一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肯定是要严格的判定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的,因为这其中最主要涉及到责任赔偿等诸多问题。当然了,交通事故肯定......
·商业秘密的合理获取该怎么样?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属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但是对公民、法人以合法手段获取......
·入户抢劫罪判几年
入户抢劫的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判处十年以上有期......
·起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要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一般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往往也就同时对孩子抚养问题做出了处理。换言之,在离婚判决书当中就会有关于孩......
·公司法人需要占股多少 有哪些责任?
公司法人需要占股多少,有哪些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所以可以不占公司股份。二、公司......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转移是什么?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转移是什么一、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转移含义对于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侵权责任法》专门在第七章用了十一条有规定。其中,第五十四条规......
·合同纠纷和产品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和产品质量纠纷怎么处理?合同纠纷和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1、协商: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与用户、消费者首......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该谁清偿?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该谁清偿?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实际借款人不作为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一、处理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纠纷方法有哪些?
一、处理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纠纷方法有哪些?处理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纠纷方法包括协商等。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
·一、交通事故赔偿日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日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