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寻衅滋事法律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因为寻衅滋事的这种案例大多数的情况下发生在公共场合,所以每次有相关犯罪行为的话总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之内被网友上传至网络,也是因为这种因素,所以才导致对社会和青少年带来的影响是非常负面的,最重要的是当事人在做出某些行为之前完全都不考虑自己的这种做法已经是涉嫌违法了。可能对于寻衅滋事法律条款的这个问题是从来都没有考虑过的吧。一、寻衅滋事法律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刑法条文]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主要作了如下修改:1、明确将“恐吓”增加规定为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之一,以严厉打击那些使用暴力或者非暴力手段威胁、滋扰他人,意图对他人产生心理威慑,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恐慌的行为。这是针对实践中发生的寻衅滋事犯罪出现的新情况,尤其是针对近年来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犯罪惯常采用所谓“冷暴力”、“软暴力”手段等新情况增加的。2、加大了对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的主犯的打击力度。规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所谓“纠集他人”,是指纠合、聚合他人,表明此类寻衅滋事行为不止一人参加,但不一定表现出严密的组织性,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表现为多人或者很松散的团伙作案,也可能表现为以团伙形式作案。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原来只有五年,考虑到以多人作案方式且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其社会危害性远大于以个人单次作案,因此增加了一档刑,将最高刑从五年提高到十年,可以并处罚金。适用本档刑的一个必要条件是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并不要求每一次寻衅滋事行为都必须构成犯罪才能适用本款规定,只要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该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即符合本款的适用条件。三、最新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核心内容: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的前提是必须构成该罪,刑法要求行为人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方可构成,而判断行为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要根据行为的方式、结果、时间、地点等综合考量。在构成本罪的基础上,最高检出台了寻衅滋事罪立案追诉标准,同时,《刑法修正案(八)》也对本罪作出了修改。以下就由我们为你详细介绍。根据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在刑法第293条当中主要是针对寻衅滋事罪量刑的明确规定,而且一般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是会按照治安管理来处置的,只有当这种行为已经达到了情节恶劣的情况下才能够上升到寻衅滋事罪的,我国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刑期最高定为了十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加班期间死亡赔偿哪些?
      加班期间死亡赔偿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


·合同欺诈的认定立案标准是什么?
      合同欺诈的认定立案标准是什么?合同欺诈的认定立案标准是需要达到1万元以上,这是属于个人进行公私财物的欺诈如果,如果是属于单位进行公私财物的欺诈......


·解除同居财产能如何分割
      虽然同居是双方自愿的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从解除同居关系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都比较麻烦,因此必须慎重处理。具体来说,解......


·一、江苏醉驾最新规定标准是多少钱?
      一、江苏醉驾最新规定标准是多少钱?江苏醉驾最新规定标准一般是几千块钱,最多不会超过一万元。因为按照《刑法》及司法解释关于适用罚金刑的原则规定......


·大学打群架在法律上应当怎样处理
      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难免会因为冲动而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尤其是在年轻时候。就比如大学生在校期间常常会发生打群架的时间。那么,大学打群架若是处......


·法律规定债权附随义务有哪些?
      法律规定债权附随义务有哪些?法律规定的债的附随义务包括通知义务和说明义务,任何一方如变更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5日内通知另一......


·无事故醉驾最高被判几年?
      无事故醉驾最高被判几年?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从刑期来讲,适用缓刑,但是否可能宣告缓刑,要看......


·投标有效期最短多少
      投标有效期最短多少天?投标是我们大宗型买卖日常中最长见的事情,一些买卖由于工程量太大,商家在日常中愿意邀请有意向的一些商家来进行承包,那么,投......


·离婚诉讼时需要转移财产吗
      离婚诉讼时需要转移财产吗?离婚诉讼时不能转移财产,转移财产的行为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


·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是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是什么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在现在这个离婚率超高的社会
      在现在这个离婚率超高的社会,离婚成了您茶余饭后的话题,夫妻双方离婚,除了财产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成了最主要的协商关键,我国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