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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可能对于很多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选择的专业都是一些民商法类型的,因为毕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民事纠纷的案件还是比较多的,因此所需要的民事诉讼方面的律师也是比较多的。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广东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广东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服〔2014〕275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律师服务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广东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的服务报酬。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以下统称“办案费”),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但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中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除以下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案件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
  
  (三)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四)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二、其他
  
  第五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法律事务的社会影响程度;
  
  (四)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五)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六)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七)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八)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省律师协会可以制定收费的计价指引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参照执行,并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司法厅备案。
  
  第六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七条 计件收费是指以每一委托法律事务为基本单位,按规定的数额或在规定的范围、幅度、限额内具体商定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
  
  第八条 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根据其提供法律服务耗费的有效工作时间,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确定的每小时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计价方式。采用计时收费的,在结案后,律师事务所必须向委托人出具工作清单。
  
  计时收费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司法厅备案后执行。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禁止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在这里首先我们要告诉您民事诉讼律师的收费方式在各个地方都有着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进行规定。比如说存在着不同的服务类型可以采取的方式有。计件收费,按时收费。有的情况下还可以实行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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