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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要式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约定要式合同的内容有哪些进入社会后,人们或多或少都要接触合同,常见的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与生意伙伴签订的经济合同,与房地产商签订的买房合同等等,这些合同多数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的合同又称作约定要式合同。今天,我们就跟您具体说说约定要式合同。
  一、什么是约定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约定之要式合同是当事人约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成立合同。
  二、约定要式合同的书面形式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未采用书面形式的约定要式合同,一律无效。
  三、约定要式合同的约束力
  约定要式合同的约束力主要表现为:①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②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③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约定要式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约定要式合同是一个大范围,它可以是劳动合同,可以是买房合同,也可以是经济合同。如果您明白约定要式合同,今后如遇见有人要你签订约定要式合同,就不用自乱阵脚怕这怕那,可以放心大胆的与对方谈合同。若有其他相关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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