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如何进行承担?

在当代社会,实际上我国刑事犯罪行为,并不仅仅是自然人所作出的,很多时候都是由单位犯罪的话,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说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他应当承担的一些责任,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不太清楚,比如说。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如何进行承担?一、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如何进行承担?观点分歧一种观点认为,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其代表单位从事日常活动,并具有较大的决策权,作为单位的实际管理者,应当对单位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单位犯罪中的法定代表人应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定代表人虽然在法律上被视为单位的代表,其对单位也享有较大的管理权,但在刑事案件中能否将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还应视其在单位犯罪中实际所起的作用而定,法定代表人不必然是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 犯罪分子刑罚的轻重,应当与其所犯罪刑相适应。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罪行相称,罚当其罪。单位犯罪也不例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单位犯罪实行的是以两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笔者认为,对于上述法条中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一是该主管人员必须是在单位中实际行使管理职权的负责人;二是对单位实施的具体犯罪活动负有直接的主管责任。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即不能成为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司法实践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要包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当这些管理人员在单位犯罪中起着组织、指挥、决策作用,所实施的行为导致单位犯罪时,这些管理人员才成为单位犯罪的处罚主体。法定代表人作为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对单位的日常活动、正常运转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能否将法定代表人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还要视其在单位犯罪过程中的行为而定。如果是单位其他管理人员组织实施了犯罪,不在法定代表人的分工范围之内,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犯罪不知情的,则不能认定其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二、其他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要求,必须是为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或者维护本单位的局部利益而实施犯罪。如果不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是为了谋取个人的利益,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行为,则不能构成单位犯罪。比如《刑法》第343条非法采矿罪,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是为了谋取个人的利益,而不是为给单位牟取非法利益,即使其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也只能认定是自然人犯罪而不能认定是单位犯罪。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单位犯罪的话,是需要对当中的直接责任人进行刑事方面的处罚的,因此也并不是全部的法定代表人,都需要承担刑事方面责任。具体的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疫情在家不上班有工资吗?
      疫情在家不上班有工资吗?疫情在家不上班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如何区别什么是醉驾什么是酒驾
      如何区别什么是醉驾什么是酒驾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相关规定,对酒后驾驶的标准幅度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


·单位要怎么发放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前,一般都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该获得工资报酬,试用期也不例外。那么要怎么发放试用......


·长治市贩毒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长治市的缉毒警察们通过长时间辛苦的卧底侦查以后,近日来破获了一起重大的贩毒案件,这桩贩毒案件在长治市当地还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的,可能很多人也......


·现在的建筑法律法规有哪些呢?
      现在的建筑法律法规有哪些呢?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部大法。整部法律内容是以建筑市场管理为中心,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重点......


·2023年新婚姻法抚养费规定有哪些?
      当今社会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离婚涉及分配财产,房产等问题,有时还要涉及到未成年的孩子。那么,当离婚涉及到给与孩子抚养费时,您知道我国关于抚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要求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要求是怎样的近年来,由于做生意的越来越多,人们也大都愿意自己成立公司去经营,对于成立公司又有很多的限制,比如说股东人......


·第一次办理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吗?
      小孩首次办身份证不可以在异地办理。小孩第一次办身份证,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


·合同认定无效情形都有哪些?
      合同认定无效情形都有哪些一、合同认定无效情形都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


·买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买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


·承包经营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在我国,承包经营责任制是通过我国法律上规定的承包经营权予以保护的,承包方在相应的时间之内承包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自负盈亏的这种经营模式在市场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