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相应公司或企业签订的凭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相应公司或企业签订的凭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通过劳动合同签署了相关协议,因而双方都需要遵循劳动合同来实施工作,那么很多劳动者一般会和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当劳动者的合同达到年限或是劳动合同六年过后在签是几年呢?这个问题,本站我们将通过下面的内容为你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动合同六年过后在签是几年?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劳动合同六年过后在签是几年的话,是需要依据双方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般情况下,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合同到期不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的说您自愿放弃签订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建议您以个人名义发函或邮件给公司,表明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表明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医院。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劳动合同六年过后在签是几年的话,是需要依据双方协商。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我国的劳动合同法都对相应问题有详细的解答和规定,因而不论对于双方中哪方,只要是自己的权益遭到伤害,都可以使用法律去维护和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过程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过程一、劳动仲裁是什么劳动裁定是指由劳动争议裁定委员会对当事人请求裁定的劳动争议居中公评与判决。在中国,劳动裁定是劳动......


·工伤鉴定8级拿赔偿金多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职员因工受伤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需要向当地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请求。在拿到鉴定结果后,才能向用人单位人......


·新单位给交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手续?
      本文主要是介绍新单位给交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手续?的主要问题以及与之有关的一系列法律问题。那么,五险一金是什么意呢?还有,在新单位在中交五险一金......


·委托合同因终止产生什么法律义务
      委托合同因终止产生什么法律义务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


·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是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并在法定......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关键在于哪些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关键在于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


·版权侵权怎么认定,如何认定侵犯版权
      版权侵权怎么认定,如何认定侵犯版权版权即著作权,现实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很多,给著作权人造成很大的损失,那么版权侵权该怎么认定?同时侵权就要......


·苏州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为您整理了苏州五险一金缴费比例,还有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供您参考。要知道五险一金不是交得越多越好,如何合理地缴纳五险一金,并......


·无证驾驶摩托车如何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


·债的转移的种类有哪些?转移方式及成立要件是什么?
      面对负债问题时,有时会出现债的转移的情况,通过债权债务的转移,来达到某种目的。那么债的转移的种类有哪些呢?其转移方式以及成立要件是什么?对于这......


·一、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2、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