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集资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非法集资又称不合法集资是现在市场上比较多的欺诈活动,不合法集资往往不是一个人单独完结,而是有一个集团,里面每个人有都会有各自的分工或使命。那么非法集资起诉的后果是什么?有些人做了不合法集资的行为,但并不是主犯,而是从犯,并且自己没有从不合法集资取得优点。那么不合法集资从犯未获利会判刑吗?
  非法集资从犯未获利会判刑吗?会。
  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在遇到相关的法律纠纷问题的时候,如果你需要找律师帮助你,可以在线咨询律师。非法集资起诉的后果非常严重,不合法集资的恶性程度假如到达科罪量刑的规范,希望您详细了解相关法律,遵纪守法,不要触碰到法律的界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改嫁儿媳妇享有继承权吗
      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只有法定继承人才能享有,但是生活中,如果女子嫁到男方的家中,中途男方不幸去世,女方改嫁后,那么在男方的父母去世之后,改嫁的儿......


·隐瞒犯罪所得检察院不批捕可以吗?
      一、隐瞒犯罪所得检察院不批捕可以吗?隐瞒犯罪所得的情况下,检察院是否批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其犯罪事实已经达到批捕的标准,则应当进行......


·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种类?
      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种类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后减少或失去劳动收入时给予一......


·一、工人的工龄越长薪级工资越高吗?
      一、工人的工龄越长薪级工资越高吗?工龄越长的,工资也就越高,具体情况如下:1工龄工资的分配标准因应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异,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及经......


·一、醉驾花钱不用开庭是否有这个可能?
      一、醉驾花钱不用开庭是否有这个可能?绝不可能!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


·法律规定什么是商业险?
      法律规定什么是商业险?法律规定什么是商业险?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


·偷税漏税需要社区举报吗?
      偷税漏税需要社区举报吗?偷税漏税需要社区举报吗?可以不用;个人带上举报资料可以直接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也可以上税务网站举报,举报需要......


·成都社保最低个人缴费是什么?
      作为在成都生活工作的人,用人单位都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社保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那么在成都工作,您知道成都社保最低个人缴费基数吗。社保里面......


·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


·对于四川2023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对于四川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


·新员工入职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众所周知,新员工就职一个月之内,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劳动合同。但是对于新入职的员工,面对厚厚的劳动合同时,如何了解新员工入职签订合同注意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