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责任人刑罚的认定有哪些规定?
2.nj64.com 德本律师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很多公司为了追求暴利,都不惜以身犯险,走上了疯狂敛财的犯罪道路。而这当中最无辜的就是公司内部的一些员工,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为了犯罪者的帮凶,那么,在我国,单位犯罪责任人刑罚的认定有哪些规定?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规定了两罚制,除了对单位判处罚金刑外,还应对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因此,正确认定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于落实犯罪单位的刑事责任,预防单位犯罪,便于司法实践操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指在单位犯罪中对单位起主要决策作用的主管人员。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是追究单位犯罪中领导或决策人员刑事责任的基础。一般来说,单位领导或决策人员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主要有二种情形:一是属于决策者,是单位犯罪意图、犯罪计划、犯罪阴谋的创制者,是决定单位犯罪的最高指挥者或者策划者。作为单位犯罪决策人不直接参与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而是在决定犯罪后利用领导权指使具体的职能部门及其下属人员去实现犯罪计划。二是对单位犯罪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领导或决策人员。有些单位的决策或领导人员对本单位的犯罪活动事先没有参与决策,未独立决定,但仍然要负领导责任。这类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疏于管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不执行本单位或者本行业以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致使有关部门放任自流,公然进行单位犯罪活动;另一种是对单位的犯罪采取放任态度,表现为已经有所发现或有所意识本单位正在进行犯罪行为,但既不制止,也不过问,听之任之,事后亦不追究,使单位犯罪在其不干预的情况下得以完成。关于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具体包括哪些人员,刑法学界意见不一。有的认为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的一般负责人、单位的部门负责人:(1)有的认为是单位犯罪的决策者;(2)有的认为主要指董事长、厂长、经理等。二、对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关于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如何处罚,现行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纪要》规定:“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主、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区分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一法定刑档次、量刑幅度内就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纪要》反映了根据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来判处刑罚,而不依共犯处罚,明确了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与共犯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责任人员。一般情况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单位犯罪中处于支配地位,通常是单位犯罪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对单位犯罪的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行为的危害程度较重。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往往是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授意下具体执行的,所起作用较小,其行为的危害程度较低。因此,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虽然参加了单位犯罪的实施,但是法律对其处罚在程度上应当轻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单位犯罪责任人刑罚的认定有哪些规定?”的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同时建议您,在工作中也要提高警惕,如果发现所工作的单位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或者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
More>>
·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有哪些
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有哪些检察官的辞退,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解除检察官的职务关系,取消其检......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理由有哪些?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理由有哪些?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
·我国妨害作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妨害作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我国妨害作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第307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很多公司采取了通过合并、分立的方式来调整公司资产和结构,不过也有的公司......
·公司提前三十天辞退员工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公司提前三十天辞退员工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可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但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违......
·新员工入职就要签合同吗?
我们知道,员工进入企业工作之后,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基本权益。但实践中,有些公司会为员工规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以考核该员工是否符合......
·怎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怎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的公司规模在好的经济环境下也越来越大,公司发张扩张的过程中,难......
·民事案件法官应当回避的情形是怎样的
民事案件法官应当回避的情形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在我国,国家制定了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关系过程中,......
·什么情况属于商标侵权?
什么情况属于商标侵权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我们发现虽然法律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但是实践中首选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是比较多的,然而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