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费是多少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
  
  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00元。
  
  律师代理被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原告要求赔偿的金额)3%~5%,一般最低不少于2000元。
  
  二、交通事故起诉费是多少
  
  起诉案件每件费用与索赔额度有关:
  
  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照1%交纳;
  
  三、交通事故律师费谁出
  
  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
  
  律师费用水平现在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但是收费文件给的是一个收费幅度,当事人要跟律师协商后确定具体数额。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国家对律师费通常规定了最低标准,如果案件复杂、难度大、所需时间较多,律师费用可能是最低标准的4倍。这都需要双方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商定。
  
  另外,还有一种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即当事人不付或只付少量费用,律师在打赢官司拿到钱之后,再按先前约定的比例收费。
  
  律师费一般是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对方自愿承担这笔律师费的话,也是可以的。
  
  注:
  
  a、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律师可以免费代理或低于上述标准收费;情况特殊的,双方可以协商;
  
  b、交通事故受害方律师费支出,按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
  
  c、聘请律师需要双方签定有律师事务所盖章的《聘请律师合同》、《委托书》,并出具律师事务所盖章的收费发票。
  
  分析了上述内容之后,您应该也清楚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费是多少了吧。现实中,影响律师收费的因素其实很多,就包括案件的情况、所在地的经济水平、律师的专业能力等等。而当事人其实也是可以与律师就收费进行协商,当然甚至可以约定风险代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自己有房产证能不能立遗嘱
      自己有房产证能不能立遗嘱可以的。遗嘱一定要写得规范,一定要把该房屋的坐落的地点和四至写清楚,以且归谁继承等,再叫二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


·医保缴费年限怎么计算?退休职工还须缴纳吗?
      福利待遇的五险是法律强制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的,除了医疗保险是即交即用的,其他保险在特定时间才能享受。对于医疗保险,国家不仅有缴费年限规定的,......


·申请工伤认定所必需的材料是什么
      申报工伤认定,除了要符合受理条件外,最不可或缺的就是这个材料了,如果材料有缺少,自然人家也无法做出准确的认定,最终影响的还是当事人自己。那法......


·分居多久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分居多久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分居多久都不会判决离婚,分居只是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


·客户忘记银行卡密码,连续输入错误密码3次,ATM自动吞卡;
      客户忘记银行卡密码,连续输入错误密码3次,ATM自动吞卡;二、ATM发生故障,或银行工作人员忘记向ATM内放置现金;三、银行卡已消磁,客户由于不知......


·什么情况下拘役也可以适用缓刑
      什么情况下拘役也可以适用缓刑判缓刑的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刑法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未经国家有......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巨大的认定?
      行贿都是带有非法的目的的,现如今有的人就进行了非法的行贿,获得了不正当的利益,非法行贿的情况也是不同的,有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巨大,......


·办理遗嘱信托需要哪些条件
      办理遗嘱信托需要哪些条件1、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形式要件: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信托法》规定了:设立信托......


·财产保全期限届满效力自动消失吗
      财产保全期限届满效力自动消失吗众所周知,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耗。根据法律的规定财产保全是有时间限......


·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是谁
      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是谁当一个企业经营不善时,往往难逃破产的厄运,正所谓“树倒胡算散”,因为企业破产,故而很多人选择离开,但是同时又会出现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