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只要有法定依据就是有效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只要有法定依据就是有效的规定是什么
  
  主要也是因为在办案过程当中我国有些工作人员有过零口供办案的先例,并且也确实有相关的法条为这种行为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其中规定在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就能够定性了。所以导致有很多行政处罚的相对人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行政处罚只要有法定依据就是有效的规定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只要有法定依据就是有效的规定是什么?
  
  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6)被申请人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
  
  (一)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三公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
  
  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
  
  处罚公平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
  
  (三)适应违法行为原则
  
  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四)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
  
  (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
  
  (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
  
  (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
  
  行政处罚有效不仅要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而且所有的程序都是合法的才正式生效。就像是工作人员在没有取得拘留证之前就将当事人强制性的给拘留了,这种做法根本就是无效并且违法的。甚至是有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制造了一些所谓的法定依据,都能够推翻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什么是新三板?
      什么是新三板?一、什么是新三板?“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


·股东变更后多久能上市
      股东变更后多久能上市一、股东变更后多久能上市?一般来说,股东变更后三个月公司才可以上市。二、股东变更时间要多久?股东变更要多久工商局......


·代位权的行使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代位权的行使的限制范围是什么?一、代位权行使方式的限制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


·在长治交通违章多久能处理
      在长治交通违章多久能处理?电子眼拍的交通违章一般3天就能处理,只要查到违章记录就可以在网上处理。违章的查询方式:1、登陆本地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


·房屋租赁违约金多少是合法的
      房屋租赁违约金多少是合法的1、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


·一、重婚罪认定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重婚罪认定和量刑标准是什么?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认定的标准有:(1)法律上......


·新《民法典》婚姻编继承编规定是什么
      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婚姻编继承编规定是什么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


·投标保证金不退的如何处理
      投标保证金不退的如何处理很多项目都会用招标投标的方式来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选择一个最佳的合作商。而在竞标之前需要提交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交通工伤伤残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交通工伤伤残鉴定材料包括哪些?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


·根据法律规定母亲的遗产怎么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母亲的遗产怎么分配?一、根据法律规定母亲的遗产怎么分配?根据法律规定母亲的遗产首先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由配偶......


·不合格产品召回的程序是什么
      不合格产品召回的程序是什么对于一些比较大的生产商,要是自己生产的商品存在某种质量上面的问题,对实际使用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那即使销售出去之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