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时间不确定怎么办?
行政机关在审理行政处罚案件时,与其他类型的案件一样,都需要在掌握了既定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才能判决案件,继而需要寄送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来说在决定书上都会注明处罚的方式和日期,对于那些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时间不确定怎么办?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时间不确定怎么办?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期限为3天,根据案情可延长至7天或30天,以及执行拘留的民警名字。如果你没有收到以上文书,以及法庭判处的有期徒刑刑期
会告知被拘留,但拘留时间一般是不告诉的,具有不确定性,不知道你丈夫的是否触及刑事犯罪,如果没有,那就是行政拘留,时间会较短
1、刑事拘留是一种侦查强制措施,是获取证据的需要,具体日期根据侦查需要来定,没有具体时间。如果发现不应判处刑罚,会释放并发释放证明。刑事拘留如果不提请检察院变更为逮捕的话,最长30天,如果提请逮捕还要再加检察院审核所需的最长7天,最长共37天。37天后或变为逮捕,或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行政拘留是一种惩罚措施,前提是已经有了充分的证据,然后以违法情节给予的适当的惩罚,最长15日,它处罚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不构成犯罪的人。行政拘留是应当告诉被处罚人及其家属的,你也可以直接去公安局询问,或是聘请律师去代为询问
3、具体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要看你老公的违法或犯罪数额、方式及情节,涉嫌经济诈骗的肯定是先刑拘,如果是一般行政违法,并且违法数额不大,情节较轻,则应当是行拘。具体数额可以根据违法的类型在百度上搜搜
刑拘一般会在48小时内通知亲属,一般性案件最长是15天,重大的一般是30天。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 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 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 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④ 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 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② 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③ 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④ 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⑤ 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
②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③ 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④ 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① 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
② 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③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
④ 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⑤ 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不存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时间不确定的情形,对于司法机关的职员来说,只有在已经掌握了案情,并且熟知法律规范的基础之上,才能审结案件。对于那些在寄送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没有注明处罚日期的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需要满足结婚的条件,而在离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条件要满足的。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检察院批捕以后可以办理取保吗?
检察院批捕以后可以办理取保吗1、检察院批捕后,已经没法取保候审了!2、在公安局和检察院,前提是没有下批捕之前!3、案件的侦查阶段是以在法院开......
·保密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企业、银行、医院等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地方,都会涉及到隐私保护权,就像现在很多大明星在到很多场所都会提前做好保密工作,一方面是为了保密......
·一、交通事故人伤对方逃跑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对方逃跑该怎么办?交通事故人伤对方逃跑可以起诉,在交通事故中人受伤了,但是另一方并不打电话报警,任由受害者在那里或是之后不肯......
·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是什么意思?
在这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进行犯案的时候能够认罪,然后承担应有的惩罚的话,是可以一定程度上让法官觉得认错态度良好从而达到减刑的效果的,所以您可以......
·工厂解除合同赔偿是六个月工资吗?
工厂解除合同赔偿是六个月工资吗?一,单位无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工作年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
·强奸罪是如何构成的2023
强奸罪是如何构成的强奸罪的构成如下:1、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性的绝对......
·一、工伤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一)《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
·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
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一、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不算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
·员工离职 《劳动合同法》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一、《劳动合同法》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算:劳动者辞职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