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规定有哪些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规定有哪些(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的规定:一般产品质量问题是指: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二)一般产品质量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内在质量所承担的义务可以概括为默示担保义务和明示担保义务两类。所谓默示担保义务,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本法规定的“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是产品质量最重要的默示担保条件之一。所谓明示担保,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产品的性能、质量通过直接表达意思的语言或者行为作出的一种保证或承诺。本法规定的“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即是明示担保义务。一般产品质量责任,又称瑕疵担保责任,是指违反上述明示或默示的关于产品的质量保证和承诺,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于这种民事责任是基于合同关系发生的,因此这种民事责任是违约责任。(三)销售者承担一般产品质量责任的形式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1、修理。产品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但经过修理即可符合质量标准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进行修理。2、更换。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通过修理仍不能符合质量标准的,可以要求更换。3、退货。如果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严重,难以修复,或者由于修理、更换时间的延误,消费者已不再需要该产品,有权要求退掉产品。4、赔偿损失。产品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另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形式还有支付违约金、重作、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产品质量问题赔偿规定的内容就是以上所述了,消费者购买产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那么作为老板或者说是出售人,是有义务对消费者进行赔偿的,赔偿的内容,大概就是退换货,或者是保修或者是直接赔钱。作为消费者,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一、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割?1、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而且争议最多。......


·楚雄州牟定县、昭通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楚雄州牟定县、昭通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各个城市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展开了征地的活动来满足城市建设。我们知道,征地补偿不......


·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合伙企业法隐名合伙如何承担合伙债务隐名合伙这一个词目前只在国外的法律中出现,中国还没有明确的立法表示肯定这一概念。隐名合伙人出资共享收益和风......


·根据申请内容的不同
      根据申请内容的不同,所需材料略有不同。(一)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应该提供以下材料:1、按规定格式填写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


·如何聘请一位专业律师
      如何聘请一位专业律师当你被思绪纷乱的商务活动困扰时,当你对琐碎的家庭纠纷烦恼时,当你为突如其来的诉讼措手不及时…你需要聘请一位律师,一位精通......


·保证期间是什么意思?
      保证期间是什么意思?在法院审理债务纠纷案件中,除了诉讼时效外,还有一个概念比较重要,就是保证期间。很多人对这个概念可能比较陌生,那么保证期......


·一、合伙企业财产分割答辩状怎么写?
      一、合伙企业财产分割答辩状怎么写?合伙企业财产分割答辩状应当写清楚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身份状况,其次就是关于合伙企业财产分割的答辩意见做出详细......


·不起诉离婚,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在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同时会要求另一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要是,夫妻不起诉陆浑,那么此时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一、反担保定义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


·出租土地使用权增值税是多少
      出租土地使用权增值税是多少一、出租土地使用权增值税是多少?出租土地使用权增值税是按照土地租赁费的11%缴纳的。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


·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风险无处不在,如果您是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可以得到工伤赔偿。但是取得工伤赔偿需要先进行工伤鉴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后,需要经过漫长的等待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