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单位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每个罪名其实都是有相应的主观方面要求的,而要是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时候,发现其实行为人主观上面并不符合此罪的要求,则也是不能认定构成犯罪的。那这个单位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什么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单位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什么本罪是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动机、目的。单位受贿罪的这种故意,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同意,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故意收受或索取贿赂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是法人整体意志的体现。二、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单位非法向内部职工收取各种集资、摊派费用。国有单位如学校、企业等利用其垄断地位乱收费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司法机关对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过于严苛,对单位受贿罪和受贿罪的犯罪成立数额做了相差悬殊的界定,违背法益侵害这一犯罪本质,也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相信您在看完了上文之后,应该已经清楚单位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了吧,从这点上来看,如果国有单位在受贿的时候属于过失,则此时就不能认定为单位受贿罪。在对此罪进行认定的时候,必然要考虑到实际的数额才行,一般要求受贿数额达到10万元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拘传条件是怎样的,拘传要满足哪些条件
      拘传条件是怎样的,拘传要满足哪些条件法律规定,拘传针对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案件的需要,因此才需要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案......


·怎样的情况可认定为重婚罪
      一、怎样的情况可认定为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


·男方离婚前的房产贷款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男方离婚前的房产贷款是否夫妻共同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


·司法鉴定什么时间做比较好?
      在实践中,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许多情况下都会需要对案件中的具体事项作司法鉴定,以帮助案件的审理。司法鉴定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


·重婚罪拘役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我们常说的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在我国实现的从来就是一夫一妻制,因此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人重婚的话,那么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


·柑橘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柑橘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柑橘购销合同范本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为了搞活流通,促进柑橘生产的发展......


·买房网签备案会失效吗?
      买房网签备案会失效吗对于网签合同将根据网签系统的示范文本双方协商签订有效,网签合同里面有一条可以约定过户时间,如果未约定时间是不会过期的。签......


·法律规定著名商标该如何续展?
      法律规定著名商标该如何续展?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


·城镇土地使用征收机关是什么
      使用城镇土地而产生的税费如果不是情况特殊的话肯定是没办法减免的,实际上在城镇土地前期开发的过程中包括工本费,使用费,税费都有可能征收的部门都......


·怎样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划分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要对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应达到的年龄。实际上,在我国《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的年龄是判断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


·员工能不能拒绝夜班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劳动法》并没有详细进行规定,但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