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规定安置房算不算商品房?

在我国各地都有不少的地区都在修建安置房,根据相关规定,安置房算不算商品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购买安置房的前五年时间之内,是不能办理房屋的房产证的,也即不能依照自己的意愿,处理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在购买房屋之后,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税额。
  一、根据规定安置房算不算商品房?
  (一)商品房商品房其实就是在市场上可以买卖流通的房子,但是并非的房子都可进行买卖的。一般商品房包括有现房和商品房预售房。商品房现房指的就是开发企业将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卖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来支付房价款。而商品房预售房,指的是在开发商将还在建设的商品房预先售卖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来支付定金或者是房价款的。(二)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房屋被拆迁的农户。(三)区别1、首先,商品房与定向安置房的概念就不同,所针对的对象也不同,商品房是对的购买者都开放的,而定向安置房只给那些拆迁户购买。2、还有就是安置房就是拆迁之后,国家或者是开发商给出赔偿的住房,而其土地性质是为划拨地,假如需要出售就得补交齐土地出让金,而商品房不需要交。
  二、安置房的产权是属于自己的吗
  1、现金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民法典上的产权效力。2、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同时根据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可以看出,安置房在购买之后的五年内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但是对于商品房来说,在购买之后,就可以按照提示,办理房产证等,故而两者是存在着差异的,不能称安置房就是商品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行使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行使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随着我国市场的快速发展,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债务纠纷增加迅速,不少债务人在负债以后,为了逃避债务而隐匿资产,或故意不......


·起诉离婚需要的步骤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需要的步骤是怎样的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


·证据保全提供担保吗
      证据保全提供担保吗一、证据保全提供担保吗法院在受理证据保全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一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


·随着公务员工作逐渐被人们认同,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逐渐的被人们
      随着公务员工作逐渐被人们认同,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逐渐的被人们所重视,时常被人们拿来讨论,同时在湖南省的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也随着这个大的潮流进......


·过失致人死亡,可以减轻刑罚吗?
      过失致人死亡,可以减轻刑罚吗?跟他人起争执时,如果争到脸红脖子粗可能会互相动手,结果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死亡。但是,因为行为人自己是......


·交通事故处理方式有:(一)轻微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
      交通事故处理方式有:(一)轻微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平时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大多数属于小型交通事故,对于此类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对......


·挪用社保基金25万判几年
      一、挪用社保基金25万判几年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


·一、醉驾会有前科吗?
      一、醉驾会有前科吗?依据现行法律,醉驾被刑事拘留后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判决拘役的,所以会留下刑事犯罪的“案底”。案底是不可能消除的。醉驾处罚规......


·第一,目击证人在场对于案件进行详细的叙述。
      第一,目击证人在场对于案件进行详细的叙述。1.这是最为关键的部分目击证人,作为目睹了整个事件发生过程的人,对于事件的还原是最有发言权的,所以......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
      侵犯商标专用权,是对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行为,是对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业信誉,经营效益造成巨大损害的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


·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遗产吗?
      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遗产吗?可以继承父母遗产。1、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就是说,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