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

公民的肖像中衍生出了肖像权,而这种权利属于人身权当中的一种,自然而然也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换言之,就是不允许他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一般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肖像,是指以公民个人形象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它形式在客观上再现,它反映肖像人的真实形象和特征,与人的人格不可分离,是人格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一般说来,未经本人同意、占有、再现、创制或不当利用他人的肖像,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侵害肖像权一般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营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经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这种利用一般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利用,常常表现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例如,某化妆品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在其商业广告上使用了某女性的肖像以说明其化妆品能使皮肤白嫩的功能,就属于营利型非法使用。二进制一般使用型不当利用。这是指非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本人同意的善意使用,或者虽经本人同意,但使用人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失当的利用。例如,未经肖像权人(即本人)的同意,为鉴赏或纪念目的而拥有、展示其肖像;肖像权人只同意将其肖像用于电视广告上,但却被不当的使用在产品的包装上。(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恶意侮辱的表现形式包括:涂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记或者添画胡须、痣、疖等;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涂抹污秽物等。这此行驶直接丑化了他人的形象,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往往还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3)擅自创制他人的肖像。这是指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创制他人肖像的行为。例如,未经本人同意,对其进行速描、绘画写生;偷拍他人的照片等。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的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所以,上述行为也属于侵害肖像权行为。生活中,有些行为虽然对公民的肖像有一定的使用,同时也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这并不会被认定为肖像侵权行为,因为此时可能存在违法阻却事由,这个时候就可以免除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不认为其构成肖像侵权。具体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但愿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没有冲突,可以共同赔偿。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升格规定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升格规定是什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升格规定是刑法第240条列出了8种法定刑升格条件,其中第二项规定的是“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还款是怎样处理的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还款是怎样处理的一、信用卡诈骗罪还款犯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其诈骗所得是赃款,赃款赃物,是非法财物,依法应全......


·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谁主张谁举证是一种为了方便非法律人士理解而采用的举证责任的通俗说法。这个规定的意思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自己给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征地在当前是非常常见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土地征用后都可以获得高于原有土地的补偿,而且会有新的土地给予,不过补偿的......


·放弃房产财产分割公证书有什么法律规定放弃房产财产
      放弃房产财产分割公证书有什么法律规定放弃房产财产分割公证书的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点(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一、试用期代通知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试用期代通知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安置房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安置房需要哪些手续?申办材料(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


·精神病人杀人后可以获国家赔偿吗?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地方确实出现了一些冤假错案,这些冤假错案发生之后,当事人就被释放出来当然,这种释放是不足以赔偿当事人的,因此还需要对当事人......


·一、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公司要承认。若公司被收购后,解除单位违反......


·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什么资料?现在人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奔向小康生活,随之而来的路上小车越来越多,小轿车也不像以前属于有钱人的代名词,现在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