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产二次抵押危害是什么?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子都是通过办理按揭贷款完成,一般来说,房产是不能二次抵押的,可是近年来有些银行为了追求业绩,放开了这方面的规定。尽管二次抵押可以帮助银行增加利息收入,但是其中也蕴藏不少风险。那么,房产二次抵押危害是什么?下面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房产二次抵押危害是什么?所谓的“房抵贷”,是指借款人以自己或关系人的房产做抵押,向银行申请一次性或循环使用的消费或者是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只不过,有些银行只接受结清按揭贷款的房产,有些银行可以接受未结清贷款的房产,这就是所谓的“二押”,银行普遍只接受在本行首次抵押的房产进行“二次抵押”新增贷款。有些银行只接受有房产证的现房,也有银行可接受本行合作按揭项目的期房做抵押,但贷款额度在房产证下来前会有限制。通过资产的增值部分再来进行抵押或者是质押,获得第二轮质押的信贷,客户的贷款会增加,风险就是当你的质押品,比如说房子,它未来的市场价值出现比较大的波动的时候,就会影响到质押品的安全性,这对银行来讲也是要必须考虑的。当大部分的银行都用类似的办法来拓展市场,整个社会的信贷规模和风险可能都会因此而上升,这个有点类似美国在次贷危机之前在房地产市场上相似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加以警惕。二、房产二次抵押要符合哪些条件?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综上所述,房产经过办理按揭贷款,其实已经实现了产权的价值。如果再二次抵押的话,相当于一套房产贷出二倍资金,这对于银行来说,容易引发坏账。如果二次抵押比例很高,一旦出现大面积的违约,整个金融系统也受到影响。因此,房产二次抵押危害是很大的,应该禁止这项业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双方都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都通过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这种情况并不是没有,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请求当中,双方都属于原告方要求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其实这种离婚诉讼......


·贩毒量刑标准2023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历史上是存在着鸦片战争的鸦片,在我们现代生活当中表现出来的就是一些毒品,因为毒品,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都会进行一定的腐蚀......


·肇事逃逸对方原谅了还需要处罚吗?
      肇事逃逸对方原谅了还需要处罚吗?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即使对方原谅了还是处罚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


·公司加班费怎么算,自愿加班有加班费吗
      一般说到加班费的时候,通常都是在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毕竟法律中规定只有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加班费。那实践中这个公司加班费怎......


·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


·公司法董事职责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职责主要是什么一个健康的正规的运营公司,其实都是由各部门各施其职,公司才能够正常的运营。而且按照公司法当中的规定,公司在成立以后......


·如何使用电子支票
      如何使用电子支票1、前提条件(1)消费者和商家达成购销协议并选择用电子支票支付。(2)消费者通过网络向商家发出电子支票,同时向银行发出付款通知......


·哺乳期妇女是否能刑事拘留?
      哺乳期妇女是否能刑事拘留?一、哺乳期妇女是否能刑事拘留?可以刑事拘留,但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自由进出口技术的管理,建立技术进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我国技......


·
      一,当事人醉驾撞坏财物后逃逸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