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法人如何确定的?
一、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合伙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
1、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是不一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他的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作为区别于法人与自然人的另一种民事主体,合伙企业有自己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毫无疑问,合伙企业是具有一定组织机构和经济能力的社会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独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从而体现其权利能力。但由于它是一种社会组织,不能如同自然人一般直接从事某种行为,故其行为能力只能由它的代表人的行为来体现。为此,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代表企业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人,即是企业代表人,他或他们对外代表企业从事活动,其行为对企业产生法律后果。2、合伙企业不同于法人和自然人,有关立法既不能限定由某一负责人代表合伙企业,同样不能规定合伙人以自然人身份代表合伙企业。合伙是一种共同经营关系,它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若干经营者组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与第三人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在共同经营的业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对第三人的意思表示都应视为全体合伙人亦即合伙企业的意思表示,除合伙协议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事务而不参加执行的合伙人外,每一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外都有权代表合伙企业。由以上内容,您也了解了关于合伙公司法人如何确定的。显而易见,合伙企业是不同于其他一般的公司的。既然是合伙,那么它就是共同来经营的一种关系,所以公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的代表人,也就相当于法人代表。关于合伙个是法人的问题,我们就介绍到这里,您如果还有其他关于合伙企业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财产孩子分配情况是怎么样的
在当今的社会上,有许多的夫妻都是因为种种原因,最终选择了离婚,那么对于离婚后孩子是跟随父亲还是母亲,这成了双方离婚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都是需......
·获得国家赔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获得国家赔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
·行政诉讼的中止事由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中止事由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车身划痕险免赔是什么意思?
现在车辆越来越多,人们对于车子保险意识也越来越强烈,不光是购买交强险,一般好多连商业保险也会一起购买,对于新车来说还要购买车损险,和划痕险,......
·一,法律上结婚的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法律上结婚的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
·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一、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被告人构成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案件应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
·民事诉讼法院立案从哪个时间起算
民事诉讼法院立案从哪个时间起算一、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
·国企旷工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
国企旷工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就可以开除,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起诉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必......
·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区别
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刑法上面有两个词语很多人傻傻分不清楚,那就是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初听起来,感觉二者好像说的都是同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