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3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话怎么办?

土地的收益是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够体现出来的,如果发展已经进入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或者在相关的运营已经逐步趋于成熟的情况下却发生了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的情况,肯定对开发者是有影响的。甚至有人在还有30年才到期的情况下就有人开始担心3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话怎么办?一、3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话怎么办?国有土地还有30年到期,到期后根据法律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可能我国有些地区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有续期的详细规定,但是在国家颁布的相关文件当中却没有明确的指出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必须要办理续期的。但是我国没有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有30年的,如果距离到期还有30年的年限,也不排除其中很有可能会发生其他变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审判中询问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八种证据种类,审判实践中对于专家辅助人发表的意见属于证据种类的哪一种存有争议。主要观点有两种:一种观......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的管理办法是什么一个好的、质量过硬的建筑工程的诞生,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在建筑工程建设初期,建筑方与施工单位会预留一部......


·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2023
      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2023一、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


·变更监护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你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的监护权吗?而变更监护权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法律中规定的监护人包括了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不同的主体在变更监护权规......


·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江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一、江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


·事业单位主动离职申请流程是什么
      事业单位主动离职申请流程是什么?1、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员工,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


·劳动经济补偿金扣不扣个税
      劳动经济补偿金扣不扣个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


·怎样才具备报工伤的条件
      怎样才具备报工伤的条件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


·腾冲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腾冲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当代社会,土地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是我们的财产之一,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国对......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